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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几个原则

2017-12-03 15:47 357 查看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ASD]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消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一个的职责。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OCP)或叫开-闭原则,就是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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