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2017-08-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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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SRP 单一职责的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OCP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和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LSP Liskov替换原则
子类必须能替换到它们的基类型。
DIP 依赖倒置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但是细节要依赖于抽象。
ISP 接口隔离原则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接口属于客户,不属于他所在的类层次结构。
REP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
重用的粒度就是发布的粒度。
CCP 共同封闭原则
包中的所有类对于同一性质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一个变化对一个包产生影响,则将对包中的所有类
产生影 响,而对其他的包不产生影响。
CRP 共同重用原则
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个类,那么就要重用包中的所有类。
ADP 无环依赖原则
在包的依赖关系图中,不允许存在环。
SDP 稳定依赖原则
朝着稳定的方向发展。
SAP 稳定抽象原则
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