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习惯二 以终为始---自我领导的原则

2017-06-12 21:44 253 查看
"以终为始"第一原则: 任何事物都是两次创造而成。

     (1)头脑中的构思,即智力上的第一次创造

     (2)付诸实践,体力上的第二次创造

     "以终为始"第二原则: 自我领导

     领导是第一次创造,必须先于管理;管理是第二次创造

   
 领导与管理好比思想和行为。管理关注基层,思考的是"怎样才能有效把事情做好"; 领导关注高层,思考的是"我想成就的是什么事业"。管理是正确地做事,领导则是做正确的事。

      








人的大脑可以分为左右两个部分:

    (1)左脑: 主司逻辑思考与语言能力, 处理文字,重局部和分析

    (2)右脑: 执掌创造力和直觉,擅长图像,重整体与整合(拓宽思路和心灵演绎)

组织使命宣言:    唯有参与,才有认同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  以终为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