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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器的优先级问题

2017-06-09 00:00 120 查看
一般来说,选择器的优先级是后面的会覆盖前面的

但下列各情况下的权重

第一等:!important ,如:color:blue !important,权值为10000

第二等:代表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0。

第三等: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代表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第五等:通用选择符 ‘*’,权值为0.1。

由于个人曾对伪类和类选择器的权重弄错过,就在此示例比较一下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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