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课堂笔记:2017/4/18 类继承
2017-04-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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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类可以继承自另一个类,被继承的称为父类或基类,继承的称为子类或派生类。C++有三种继承方式,分别是公有(public)继承、保护(protected)继承、私有(private)继承。省略关键字默认是私有继承方式。
所谓类继承可以看作把基类所有的数据成员放在派生类头部,并且派生类同时共享基类的成员函数。派生类虽然继承了基类中所有的成员,但是还要受访问权限的限制(编译器层面)。我们知道在类中可以定义成员的访问权限,分别也是公有、保护和私有,这些访问权限都是针对类外而言,本类内访问是没有限制的。公有访问权限类外可直接访问,保护访问指外部情况中只有派生类内才可访问,私有则在外部无法直接访问。
那么三种继承方式后,基类的成员在派生类中会定义成什么访问权限?基类的私有成员除本类外都是无法直接访问的(即使派生类中),所以在派生类中也不存在是什么访问权限的问题。基类中其他的成员被继承后,如果是公有继承派生类中定义的访问权限不变,如果是保护继承全变为保护访问权限,私有继承则为私有访问权限。
显然从结构关系上看,派生对象在构造前应先构造基类对象,派生对象析构后才析构基类对象。
数据隐藏:派生类中的成员可与基类中的同名(类域不同),此时如果不显示作用域访问的是派生类成员,基类的成员被隐藏了。函数也是如此,只需函数名相同(不考虑参数列表、调用约定),在派生类中找到了同名函数(即使无法调用匹配)就不会再到基类中匹配查找。
指针转换:派生类指针转基类指针使用不会有什么问题,派生类本来就是基类的一个超集;反过来基类指针强转成派生类指针使用,这时如果基类指针指向的只是一个基类对象,转换指针后又调用到派生类成员就会发生越界访问,产生不可预料的错误。
所谓类继承可以看作把基类所有的数据成员放在派生类头部,并且派生类同时共享基类的成员函数。派生类虽然继承了基类中所有的成员,但是还要受访问权限的限制(编译器层面)。我们知道在类中可以定义成员的访问权限,分别也是公有、保护和私有,这些访问权限都是针对类外而言,本类内访问是没有限制的。公有访问权限类外可直接访问,保护访问指外部情况中只有派生类内才可访问,私有则在外部无法直接访问。
那么三种继承方式后,基类的成员在派生类中会定义成什么访问权限?基类的私有成员除本类外都是无法直接访问的(即使派生类中),所以在派生类中也不存在是什么访问权限的问题。基类中其他的成员被继承后,如果是公有继承派生类中定义的访问权限不变,如果是保护继承全变为保护访问权限,私有继承则为私有访问权限。
显然从结构关系上看,派生对象在构造前应先构造基类对象,派生对象析构后才析构基类对象。
数据隐藏:派生类中的成员可与基类中的同名(类域不同),此时如果不显示作用域访问的是派生类成员,基类的成员被隐藏了。函数也是如此,只需函数名相同(不考虑参数列表、调用约定),在派生类中找到了同名函数(即使无法调用匹配)就不会再到基类中匹配查找。
指针转换:派生类指针转基类指针使用不会有什么问题,派生类本来就是基类的一个超集;反过来基类指针强转成派生类指针使用,这时如果基类指针指向的只是一个基类对象,转换指针后又调用到派生类成员就会发生越界访问,产生不可预料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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