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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开源协议

2017-01-11 13:58 183 查看
开源协议
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58种,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
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可以自由
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为所欲为”的前提是当你发布了BSD协议的代码,或者以BSD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如果在发布的产品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如果在发布的只是二进制库(软件),则需要在[b]二进制库(软件)中的文档或者版权说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b]
[b] 3、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销[/b]
[b]BSD协议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
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
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
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b]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或在源代码的延伸中),需要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申明,或作者要求包含的信息
4、如果在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通告文件,则在通告文件中包含一个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

GPL

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版本,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库类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的代码)GPL协议的产品,那么该软件就必须使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LGPL

LGPL是GPL的一个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
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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