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编程语言 > Java开发

黄阶低级 - 《 Java 核心》- 4.1 对象和类 - 修改0次

2016-08-16 12:18 357 查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概述

传统的结构化程序设计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过程(即算法)来求解问题,一旦确定了这些过程,就要开始考虑存储数据结构的方式,也就是说算法是第一位的,数据结构是第二位的。

而 OOP 却调换了这个顺序,将数据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操作数据的算法。

1、类

由类构造(construct)对象的过程称为创建类的实例(instance)。

Java 库中已经提供了几千个类,可以用于解决很多通用问题,但有时需要创建自己的类来解决实际问题。

从形式上看,所谓的封装不过是将数据和行为组合在一个包中,实现封装的关键是绝对不能让类中的方法直接访问其他类的实例域。

OOP 的另一个原则让用户自定义 Java 类变得轻而易举,这就是:可以通过扩展一个类来建立另一个新的类,称为继承。

2、对象

对象的三个主要特征:

1、对象的行为:能做什么事

2、对象的状态:对象是什么样子的

3、对象的标识:当行为和状态都一样傻傻分不清时,如何区分对象

3、识别类

对于学习 OOP 的初学者来说,首先从设计类开始,然后再往每个类中添加方法。

识别类的简单方法是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寻找名词,而方法对应着动词。

4、类之间的关系

最常见的关系有:

1、依赖(”uses-a”)

2、聚合(”has-a”)

3、继承(”is-a”)

一个类的方法需要操纵另一个类的对象,即一个类的方法需要从另一个类的对象打探点消息或者搞点小动作,我们就说一个类依赖于另一个类。

聚合意味着类 A 的对象包含着类 B 的对象

继承是一种用于表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父类更一般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