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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老翁谈人生(27):北大火星人的合法化

2016-07-28 14:46 302 查看
80老翁谈人生(27):北大火星人的合法化

    有人质疑“北大火星人”的合法性。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需要依靠客观事实,别无他途。

    199353日,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是在北京大学吴树青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的。吴树青出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袁贵仁(现任教育部部长)担任副主任。这是国内成立的第一个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几乎与北大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成立的同时,在吴树青校长的直接授意与领导下,电子版《邓小平文选》项目的启动、立项、开发、测试,最后直至由人民出版社正式验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司批准,电子版《邓小平文选》三卷合订本(电子图书)于19941111日由人民出版社在全国新华书店公开发行。为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出版署多功能厅举行高规格、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并且邀请党、政、军各界高层官员出席。北京大学吴树青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主旨报告,指出:电子版《邓选》的公开发行开辟了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途径。

    历史的事实是,在每一套电子版《邓选》产品(两张高密软盘)的贴条上醒目地印有“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北大火星人设计制作”字样。由于电子版《邓选》是正规发行的电子图书,受到国家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根据著作权法,只有作品的作者才能在产品上署名,所以,人民出版社与北大火星人均是电子版《邓小平文选》的著作权人,而且,人民出版社专职产品的公开发行,北大火星人负责产品的制作。北大火星人是电子版《邓选》的唯一的合法制作者,无其他人可以代替。

    大家知道,根据著作权法,署名权是人身权,不随作者的变更、灭失而发生改变,作品的人身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由此可见,假若有人想把火星人赶出北京大学,企图使得北大火星人“非法”组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人把这种“狂想”付诸实际行动,那么,这种行动一定违反了著作权法,本身就是非法行动。由此,北大火星人有了法律的保护,有了合法性,获得了永生!

袁萌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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