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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住房标准

2016-05-23 12:41 246 查看

1、2014标准: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五层以上。五层以上的多高层住房,新旧里弄、老式公寓除外;

140平米以下

内中外432。内环450、内外之间310、外环230。

2、具体条文:

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文: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述标准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

3、标准历次调整

2005年: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2008年: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245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98万元/套。

2012年: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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