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的分类、选择器、文档结构
2016-05-2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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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CSS样式可以以多种灵活方式应用到HTML页面中,选择方式根据设计不同要求来制定。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内联样式、内部样式和外部样式表。
1.内联样式
定义:将CSS样式表写在HTLM标签中,其基本格式如下:
<pstyle="color:red">这里文字是红色。</p>
并且css样式代码要写在style=""双引号中,如果有多条css样式代码设置可以写在一起,中间用分号隔开。
2.内部样式表
定义:内部样式表是指写在HTML的<head></head>标签中,以<style>标签开始,</style>标签结束,其基本格式如下:
<style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内部样式表是CSS样式表的初级应用形式,它只能针对当前页面,不能跨页面使用。
3.外部样式表
定义:外部式css样式(也可称为外联式)就是把css代码写一个单独的外部文件中,这个css样式文件以“.css”为扩展名,在<head>内(不是在<style>标签内)使用<link>标签将css样式文件链接到HTML文件内,如下面代码:
<linkhref="base.css"rel="stylesheet"type="text/css"/>
那么对于具体的编辑就写在了base.css中
注意:
1、css样式文件名称以有意义的英文字母命名,如main.css。
2、rel="stylesheet"type="text/css"
是固定写法不可修改。
3、<link>标签位置一般写在<head>标签之内。
有的小伙伴问了,如果有一种情况:对于同一个元素我们同时用了三种方法设置css样式,那么哪种方法真正有效呢?
记住他们的优先级:内联式>嵌入式>
外部式。但是嵌入式>外部式有一个前提:嵌入式css样式的位置一定在外部式的后面。
其实总结来说,就是--就近原则(离被设置元素越近优先级别越高)。
二.选择器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在{}之前的部分就是“选择器”,“选择器”指明了{}中的“样式”的作用对象,也就是“样式”作用于网页中的哪些元素。
标签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其实就是html代码中的标签。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tml>、<body>、<h1>、<p>、<img>。例如下面代码:
p{font-size:12px;line-height:1.6em;}
上面的css样式代码的作用:为p标签设置12px字号,行间距设置1.6em的样式。
类选择器
类选择器在css样式编码中是最常用到的
语法:
.类选器名称{css样式代码;}
注意:
1、英文圆点开头
2、其中类选器名称可以任意起名(但不要起中文噢)
使用方法:
第一步:使用合适的标签把要修饰的内容标记起来,如下:
<span>胆小如鼠</span>
第二步:使用class="类选择器名称"为标签设置一个类,如下:
<span
class="stress">胆小如鼠</span>
第三步:设置类选器css样式,如下:
.stress{color:red;}/*类前面要加入一个英文圆点*/
ID选择器
在很多方面,ID选择器都类似于类选择符,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1、为标签设置id="ID名称",而不是class="类名称"。
2、ID选择符的前面是井号(#)号,而不是英文圆点(.)
学习了类选择器和ID选择器,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有很多的相似处,是不是两者可以通用呢?我们不要着急先来总结一下他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可以应用于任何元素
不同点:
1、在同一个html文档中同一个ID只能用一次,如果用了多次,问题一般会出来JS获取页面元素的时候。而类选择器可以使用多次。
下面代码是正确的: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
class="stress">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上课从来不敢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生怕回答错了老师会批评我。就一直没有这个<span
class="stress">勇气</span>来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p>
而下面代码是错误的: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
id="stress">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上课从来不敢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生怕回答错了老师会批评我。就一直没有这个<span
id="stress">勇气</span>来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p>
2、可以使用类选择器词列表方法为一个元素同时设置多个样式。我们可以为一个元素同时设多个样式,但只可以用类选择器的方法实现,ID选择器是不可以的(不能使用
ID词列表)。
下面的代码是正确的
.stress{
color:red;
}
.bigsize{
font-size:25px;
}
<p>到了<span
class="stressbigsize">三年级</span>下学期时,我们班上了一节公开课...</p>
子选择器
例如,如果您希望选择只作为h1元素子元素的strong元素,可以这样写:
h1>strong{color:red;}
这个规则会把第一个h1下面的两个strong元素变为红色,但是第二个h1中的strong不受影响:
<h1>Thisis<strong>very</strong><strong>very</strong>important.</h1>
<h1>Thisis<em>really<strong>very</strong></em>important.</h1>
大于符号(>),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
请注意这个选择器与子选择器的区别,子选择器(childselector)仅是指它的直接后代,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作用于子元素的第一代后代。而后代选择器是作用于所有子后代元素。后代选择器通过空格来进行选择,而子选择器是通过“>”进行选择。
总结:>作用于元素的第一代后代,空格作用于元素的所有后代。
组合选择符器
定义:是指将多种选择器进行组合使用,如果标签选择器和类选择器组合或将类型选择器和id选择组合器等。选择器的语法格式如下:
h1.p{
}
提示:CSS在选择器的使用上是非常的自由的,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和组合各种选择器。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伪类选择符
更有趣的是伪类选择符,为什么叫做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当把a换成p就变成了p标签鼠标滑过的字体颜色变为红色.
关于伪选择符: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可以兼容所有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标签上使用: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很多,尤其是css3
中,但是因为不能兼容所有浏览器,本教程只是讲了这一种最常用的)。其实:hover
可以放在任意的标签上,比如说p:hover,但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不好的,所以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a:hover
的组合。
三.文档结构
继承
CSS的某些样式是具有继承性的,那么什么是继承呢?继承是一种规则,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而且应用于其后代。比如下面代码:如某种颜色应用于p标签,这个颜色设置不仅应用p标签,还应用于p标签中的所有子元素文本,这里子元素为span标签。
但注意有一些css样式是不具有继承性的。如border:1pxsolidred;
在上面例子中它代码的作用只是给p标签设置了边框为1像素、红色、实心边框线,而对于子元素span是没用起到作用的。
浏览器是根据权值来判断使用哪种css样式的,权值高的就使用哪种css样式。
下面是权值的规则:
标签的权值为1,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例如下面的代码:
注意: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1,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
层叠就是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当有相同权重的样式存在时,会根据这些css样式的前后顺序来决定,处于最后面的css样式会被应用。
如下面代码:
最后p中的文本会设置为green,这个层叠很好理解,理解为后面的样式会覆盖前面的样式。
如下代码:
这时p段落中的文本会显示的red红色。
注意:!important要写在分号的前面
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网页制作者样式<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但记住!important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
CSS样式可以以多种灵活方式应用到HTML页面中,选择方式根据设计不同要求来制定。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内联样式、内部样式和外部样式表。
1.内联样式
定义:将CSS样式表写在HTLM标签中,其基本格式如下:
<pstyle="color:red">这里文字是红色。</p>
并且css样式代码要写在style=""双引号中,如果有多条css样式代码设置可以写在一起,中间用分号隔开。
2.内部样式表
定义:内部样式表是指写在HTML的<head></head>标签中,以<style>标签开始,</style>标签结束,其基本格式如下:
<style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内部样式表是CSS样式表的初级应用形式,它只能针对当前页面,不能跨页面使用。
3.外部样式表
定义:外部式css样式(也可称为外联式)就是把css代码写一个单独的外部文件中,这个css样式文件以“.css”为扩展名,在<head>内(不是在<style>标签内)使用<link>标签将css样式文件链接到HTML文件内,如下面代码:
<linkhref="base.css"rel="stylesheet"type="text/css"/>
那么对于具体的编辑就写在了base.css中
注意:
1、css样式文件名称以有意义的英文字母命名,如main.css。
2、rel="stylesheet"type="text/css"
是固定写法不可修改。
3、<link>标签位置一般写在<head>标签之内。
有的小伙伴问了,如果有一种情况:对于同一个元素我们同时用了三种方法设置css样式,那么哪种方法真正有效呢?
记住他们的优先级:内联式>嵌入式>
外部式。但是嵌入式>外部式有一个前提:嵌入式css样式的位置一定在外部式的后面。
其实总结来说,就是--就近原则(离被设置元素越近优先级别越高)。
二.选择器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在{}之前的部分就是“选择器”,“选择器”指明了{}中的“样式”的作用对象,也就是“样式”作用于网页中的哪些元素。
标签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其实就是html代码中的标签。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tml>、<body>、<h1>、<p>、<img>。例如下面代码:
p{font-size:12px;line-height:1.6em;}
上面的css样式代码的作用:为p标签设置12px字号,行间距设置1.6em的样式。
类选择器
类选择器在css样式编码中是最常用到的
语法:
.类选器名称{css样式代码;}
注意:
1、英文圆点开头
2、其中类选器名称可以任意起名(但不要起中文噢)
使用方法:
第一步:使用合适的标签把要修饰的内容标记起来,如下:
<span>胆小如鼠</span>
第二步:使用class="类选择器名称"为标签设置一个类,如下:
<span
class="stress">胆小如鼠</span>
第三步:设置类选器css样式,如下:
.stress{color:red;}/*类前面要加入一个英文圆点*/
ID选择器
在很多方面,ID选择器都类似于类选择符,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1、为标签设置id="ID名称",而不是class="类名称"。
2、ID选择符的前面是井号(#)号,而不是英文圆点(.)
学习了类选择器和ID选择器,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有很多的相似处,是不是两者可以通用呢?我们不要着急先来总结一下他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可以应用于任何元素
不同点:
1、在同一个html文档中同一个ID只能用一次,如果用了多次,问题一般会出来JS获取页面元素的时候。而类选择器可以使用多次。
下面代码是正确的: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
class="stress">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上课从来不敢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生怕回答错了老师会批评我。就一直没有这个<span
class="stress">勇气</span>来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p>
而下面代码是错误的: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
id="stress">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上课从来不敢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生怕回答错了老师会批评我。就一直没有这个<span
id="stress">勇气</span>来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p>
2、可以使用类选择器词列表方法为一个元素同时设置多个样式。我们可以为一个元素同时设多个样式,但只可以用类选择器的方法实现,ID选择器是不可以的(不能使用
ID词列表)。
下面的代码是正确的
.stress{
color:red;
}
.bigsize{
font-size:25px;
}
<p>到了<span
class="stressbigsize">三年级</span>下学期时,我们班上了一节公开课...</p>
子选择器
例如,如果您希望选择只作为h1元素子元素的strong元素,可以这样写:
h1>strong{color:red;}
这个规则会把第一个h1下面的两个strong元素变为红色,但是第二个h1中的strong不受影响:
<h1>Thisis<strong>very</strong><strong>very</strong>important.</h1>
<h1>Thisis<em>really<strong>very</strong></em>important.</h1>
大于符号(>),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
包含(后代)选择器
包含选择器,即加入空格,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下的后辈元素。如:.firstspan{color:red;}
请注意这个选择器与子选择器的区别,子选择器(childselector)仅是指它的直接后代,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作用于子元素的第一代后代。而后代选择器是作用于所有子后代元素。后代选择器通过空格来进行选择,而子选择器是通过“>”进行选择。
总结:>作用于元素的第一代后代,空格作用于元素的所有后代。
通用选择器
通用选择器是功能最强大的选择器,它使用一个(*)号指定,它的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标签元素,如下使用下面代码使用html中任意标签元素字体颜色全部设置为红色:*{color:red;}5
组合选择符器
定义:是指将多种选择器进行组合使用,如果标签选择器和类选择器组合或将类型选择器和id选择组合器等。选择器的语法格式如下:
h1.p{
}
提示:CSS在选择器的使用上是非常的自由的,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和组合各种选择器。
分组选择符
当你想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分组选择符(,),如下代码为代码编辑器中的h1、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h1,span{color:red;}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h1{color:red;}
span{color:red;}
伪类选择符
更有趣的是伪类选择符,为什么叫做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a:hover{color:red;}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当把a换成p就变成了p标签鼠标滑过的字体颜色变为红色.
关于伪选择符: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可以兼容所有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标签上使用: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很多,尤其是css3
中,但是因为不能兼容所有浏览器,本教程只是讲了这一种最常用的)。其实:hover
可以放在任意的标签上,比如说p:hover,但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不好的,所以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a:hover
的组合。
三.文档结构
继承
CSS的某些样式是具有继承性的,那么什么是继承呢?继承是一种规则,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而且应用于其后代。比如下面代码:如某种颜色应用于p标签,这个颜色设置不仅应用p标签,还应用于p标签中的所有子元素文本,这里子元素为span标签。
p{color:red;}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但注意有一些css样式是不具有继承性的。如border:1pxsolidred;
p{border:1pxsolidred;}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在上面例子中它代码的作用只是给p标签设置了边框为1像素、红色、实心边框线,而对于子元素span是没用起到作用的。
特殊性
有的时候我们为同一个元素设置了不同的CSS样式代码,那么元素会启用哪一个CSS样式呢?我们来看一下面的代码:p{color:red;}
.first{color:green;}
<p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浏览器是根据权值来判断使用哪种css样式的,权值高的就使用哪种css样式。
下面是权值的规则:
标签的权值为1,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例如下面的代码:
p{color:red;}/*权值为1*/
pspan{color:green;}/*权值为1+1=2*/
.warning{color:white;}/*权值为10*/
pspan.warning{color:purple;}/*权值为1+1+10=12*/
#footer.notep{color:yellow;}/*权值为100+10+1=111*/
注意: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1,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
层叠
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并且这多个css样式具有相同权重值怎么办?好,这一小节中的层叠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层叠就是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当有相同权重的样式存在时,会根据这些css样式的前后顺序来决定,处于最后面的css样式会被应用。
如下面代码:
p{color:red;}
p{color:green;}
<p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最后p中的文本会设置为green,这个层叠很好理解,理解为后面的样式会覆盖前面的样式。
重要性
我们在做网页代码的时,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为某些样式设置具有最高权值,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使用!important来解决。如下代码:
p{color:red!important;}
p{color:green;}
<p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这时p段落中的文本会显示的red红色。
注意:!important要写在分号的前面
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网页制作者样式<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但记住!important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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