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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的开展在广电企业、电信运营商角度上的异同

2016-04-28 08:11 288 查看
IPTV的开展在广电企业、电信运营商角度上的异同


1. IPTV的概念和分类

IPTV,Interactive Personal TV(个人交互式电视)或Internet Protocol TV(网络电视),本质上基于IP网络传送视音频业务到终端。技术层面上,IPTV融合了广播技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各自的优势,具有广播网的特点:可提供数十套直播节目;又有通信网的特点:可进行用户管理,确保内容安全,也可确保运营商的利益;同时还具有互联网的特点:提供点播、时移、回看等交互式业务。

IPTV业务的承载网络有行业之争,因其既可以架构在经过双向改造的有线电视网,也可以在宽带电信网,还可以在计算机局域网上。由此它有4种运营模式:电信运营商主导运营模式;广电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模式;广电企业独立运营模式;以及独立主体运营模式。

2. 广电企业开展IPTV的关键

首先定位用户群。其拥有庞大的电视用户,可将电视机用户定位为最主要的用户群。

其次定位业务。广电在节目源和内容的制作方面占有优势,相对于传统收视方式,可以做到灵活、个性化播出,相对于电信运营商的IPTV,可以突出内容的丰富和实时性以及节目画面声音的高品质。

注意安全播出。灵活根据自身网络特点和业务的特性选择技术方案,可实现视频点播,根据业务以下行推送为主,不必全部网络IP化。

3. 电信运营商开展IPTV的优势和劣势

电信运营商可提供多业务捆绑能力,针对不同的用户制定有相对性的套餐策略;宽带互联网网络设施完善,能很好地支持双向通信,相对于广电,大多数HFC网尚需耗资费时进行网络双向改造方可提供互动业务,占有极大优势;在互联网发展和增值业务方面具有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和业务运营经验,届时可将这些平移至IPTV上即可投入实际应用。

而在牌照问题上,广电部门拥有监管权力,这在行业政策方面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在内容问题上,电信运营商以运营网络为主,没有提供内容服务的经验,而内容供应商已与广电网络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电信部门介入需较长的磨合过程;同时,IPTV的潜在空间受到外部环境制约,与有线电视形成竞争关系。

4. IPTV的未来的发展

如今,IPTV主导运营商彼此间互相竞争,因为政策、技术等原因各有不足,又因过去专攻某一方面而占优势,如此各展所长。而三网融合是一大趋势,在融合中,也会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完善市场。

未来无论是哪种运营模式的IPTV,用户在终端更在乎技术带来的体验,至于是哪种企业会占主导,得民心者的天下。而企业的这些交互式改进,都是要力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视听娱乐和互动沟通的需求,同时推动文化信息产业发展,加快我国信息化步伐。以小见大,如此可窥得,未来的娱乐服务业,可是有相当可观的发展前景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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