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普法知识(46):违反政治纪律案例分析

2015-12-22 18:00 218 查看
普法知识(46):违反政治纪律案例分析

2016年元旦即将生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带来了春天的气息。

《条例》的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对于行为(二),我们要注意的是:短语“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其中”故意“两字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行为人稀里糊涂地作出了一项错误决定,违背了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那么,这种政治纪律错误,经过批评教育,责令行为人加强政治学习,改正错误即可。

在法理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又分为两种:

1、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危害的结,希望并追求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危害的结果,却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案例分析: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作出某一”决定“一定会导致违背了党的战略部署后果,试问:该该行为人作出此决定是否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即故意作出此项决定,违背了党的站战略部署,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袁萌  12月22日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