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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投资比例低于25%

2015-10-18 22:43 204 查看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使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及《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第二条规定,外国投资者的出自比例地狱25%的,均应按照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子祥。

也就是说,外方股东股权比例低于25%时,仍不得登记为内资企业,企业性质仍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这种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些优惠待遇。

PS:企业吸收外籍股东要慎重,中外合资企业,企业变更、重组时要经商务部、外汇局等的审批,并且有些业务也限制外商进入,且现在中外合资税收上也没有什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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