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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制度与竞业限制的比较

2015-09-07 11:05 162 查看
竞业禁止

竞业限制
主体不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性质不同
法定义务
约定义务
禁止行为不同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违约后果不同
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即归入权
违约责任
时间不同
在职期间
离职后
补偿支付
无需支付补偿金
需支付补偿金
http://www.acla.org.cn/html/lvshiwushi/20150625/21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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