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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基本原则

2015-08-24 11:34 281 查看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或者OCP)

原文: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解释: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itution Principle,或者LSP)

任何基类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或者DIP)

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实现。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或者ISP)

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Principle,或者CARP)

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或者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与尽可能少的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或者SRP)

要使每一个软件实体只负责一种职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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