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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一些基础概念

2015-07-07 00:00 369 查看
一.类的基本组成:成员变量、构造函数、方法
1.1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与之对应的局部变量在某个代码块中,它的有效范围是当前所在代码块中
1.2 构造函数:

1.2.1 构造函数的特点:

1).构造函数名与类名相同;

2).构造函数没有返回值与返回类型

3).每个类有一到多个构造函数(没有构造函数时,编译时默认生成一个无参的构造函数)

4).构造函数在创建对象时自动执行,一般不用显示的直接调用

1.2.2 继承中构造函数的特点

1).在只有有参构造函数的情况下,子类继承父类,构造函数需先初始化父类的构造函数
super(参数); 需在第一排,或者显示增加无参的构造函数。
1.3方法

二.几个关键字
2.1 this 代表当前自身变量

1).静态方法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因为静态方法不属于类实例

2).指向正在执行方法的类的实例
2.2 super
2.3 static
1).修饰方法和成员变量,一旦修饰被修饰,就属类所有,可以通过类直接调用
2).静态代码块:主要功能是做一些初始化工作
3).静态成员(field、方法、代码块)不能访问非静态的成员,因为在他们运行的时候 非静态成员还不存在

2.4 final 可用于修饰成员变量、方法、方法参数、类,不可改变

2.5 abstract 抽象类抽象方法

三.初始化的顺序

1).主类的静态成员首先初始化

2).主类的超类的构造方法按照顺序被调用

3).主类的变量初始化

4).调用主类的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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