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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2015-05-06 17:41 369 查看
设计模式中六大原则是二十三个设计模式的指导思想。它们的定义整理如下:

一、单个类:

【单一职责】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二、两个类:

【依赖倒转】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三、三个类:    

【迪米特】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合成/聚合复用】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在面向对象语言中继承是一大特色,但是继承是一种强耦合关系,只有在该用继承的时候用继承,当可以由已有的类复合得到自己想要的类时,就要用合成/聚合来复用已有的类(代码),因为这种关系较继承来说,耦合弱,还能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和灵活性。

          把上边的内容画个图来总结如下:



            
六大原则都是前辈们思想精华的结晶。还需要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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