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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2014-11-04 15:28 183 查看
考生须知:

1、应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若***丢失凭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进入指定考场,

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右(左)上角,以备核对。

2、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3.应考人员只准带***、准考证、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

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说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

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应考人员坐错考场或座号的,试卷按无效处理。

7、应考人员在专用答题卡上要用黑色字迹墨水笔答题,中途不得更换使用其它颜色的笔,(需用铅笔填涂的除外)。在

答题卡上填涂的要用2B铅笔。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8、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

问。

9、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一般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确需上厕所的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10、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说话、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或抄袭

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1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

规定处理。

12、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3、在考试中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4号令)进行处理。

14、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如发现姓名、***号等信息有误,请及时与0371—*******联系。

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

请妥善保存准考证,以便面试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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