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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继承>

2014-04-29 23:10 423 查看
一、继承

好处: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另一个特征多态的前提。

父类的由来:其实是由多个类不断向上抽取共性内容而来的。

java中对于继承,java只支持单继承。java虽然不直接支持多继承,但是保留了这种多继承机制,进行改良(接口 多实现)。

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一个类可以有多个父类。

为什么不支持多继承呢?

因为当一个类同时继承两个父类时,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功能,那么子类对象调用该功能时,运行哪一个呢?因为父类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体。

但是java支持多重继承。A继承B B继承C C继承D。

多重继承的出现,就有了继承体系。体系中的顶层父类是通过不断向上抽取而来的。它里面定义的该体系最基本最共性内容的功能。

所以,一个体系要想被使用,直接查阅该系统中的父类的功能即可知道该体系的基本用法。那么想要使用一个体系时,需要建立对象。建立最子类对象,因为最子类不仅可以使用父类中的功能。还可以使用子类特有的一些功能。

简单说:对于一个继承体系的使用,查阅顶层父类中的内容,创建最底层子类的对象。

子父类出现后,类中的成员都有了哪些特点:

1:成员变量

当子父类中出现一样的属性时,子类类型的对象,调用该属性,值是子类的属性值。

如果想要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值,需要使用一个关键字:super

This:代表是本类类型的对象引用。

Super:代表是子类所属的父类中的内存空间引用。

注意:子父类中通常是不会出现同名成员变量的,因为父类中只要定义了,子类就不用在定义了,直接继承过来用就可以了。

2: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时,建立子类对象会运行子类中的方法。好像父类中的方法被覆盖掉一样。所以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覆盖(复写,重写)

什么时候使用覆盖呢?当一个类的功能内容需要修改时,可以通过覆盖来实现。

3:构造函数

发现子类构造函数运行时,先运行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为什么呢?

原因: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中的第一行,其实都有一条隐身的语句super();

super(): 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会调用于参数相对应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而super():是在调用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Q:为什么子类对象初始化时,都需要调用父类中的函数?(为什么要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加入这个super()?)

因为子类继承父类,会继承到父类中的数据,所以必须要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进行对象初始化时,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就是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注意: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举例:

class Fu
{
	Fu()
	{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爸");
	}
	Fu(int x)
	{
		System.out.println("我是二爸");
	}
}
class Son extends Fu
{
	Son()
	{
		System.out.println("我是儿子");
	}
	Son(int x)
	{	
		this();
		System.out.println("我是二儿子");
	}
	public static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我们是一家人");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0----------");
		new Son();
		System.out.println("----------1----------");
		new Fu();
		System.out.println("----------2----------");
		Son s = new Son();	
		System.out.println("----------3----------");
		Fu f1 = new Fu();
		System.out.println("----------4----------");
		Fu f = new Son(2);
		System.out.println("----------5----------");
//		f.show();//此句错误,Fu中没有show方法
//		Son s1 = new Fu();//此句错误,Fu无法转换成Son
		new Son().show();
		System.out.println("----------6----------");
	}
}
打印结果如下:

加this();之前



加this();之后



问题:

super()和this()是否可以同时出现的构造函数中?

两个语句只能有一个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super()或者this():为什么一定要定义在第一行?

因为super()或者this()都是调用构造函数,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动作要先完成。

函数的细节

细节一:

什么时候使用继承呢?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着所属关系时,才具备了继承的前提。a是b中的一种。a继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种。

英文书中,所属关系:" is a "

注意:不要仅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已有成员进行继承。

所以判断所属关系,可以简单看,如果继承后,被继承的类中的功能,都可以被该子类所具备,那么继承成立。如果不是,不可以继承。

细节二:

在方法覆盖时,注意两点:

1:子类覆盖父类时,必须要保证,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可以实现继承。否则,编译失败。

2:覆盖时,要么都静态,要么都不静态。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者被静态覆盖)

继承的一个弊端:打破了封装性。对于一些类,或者类中功能,是需要被继承,或者复写的。

这时如何解决问题呢?介绍一个关键字,final:最终。

final特点: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其实这样的原因的就是给一些固定的数据起个阅读性较强的名称。

不加final修饰不是也可以使用吗?

那么这个值是一个变量,是可以更改的。加了final,程序更为严谨。常量名称定义时,有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中间用 _ 连接。

二、抽象类

抽象:不具体,看不明白。抽象类表象体现。

在不断抽取过程中,将共性内容中的方法声明抽取,但是方法不一样,没有抽取,这时抽取到的方法,并不具体,需要被指定关键字abstract所标示,声明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所在类一定要标示为抽象类,也就是说该类需要被abstract关键字所修饰。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由abstract关键字修饰(可以描述类和方法,不可以描述变量)。

2:抽象方法只定义方法声明,并不定义方法实现。

3:抽象类不可以被创建对象(实例化)。

4:只有通过子类继承抽象类并覆盖了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的细节:

1: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用于给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

2:抽象类中是否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可以。其实,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过抽象类在描述事物时,有些功能不具体。所以抽象类和一般类在定义上,都是需要定义属性和行为的。只不过,比一般类多了一个抽象函数。而且比一般类少了一个创建对象的部分。

3:抽象关键字abstract和哪些不可以共存?

final ,private , static

4:抽象类中可不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

可以。抽象方法目的仅仅为了不让该类创建对象。

举例:

abstract class Student
{
	abstract void study();//抽象函数

	void sleep()
	{
		System.out.println("sleep...");
	}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base study");
	}
}
class Adv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adv study");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BaseStudent().study();
		new BaseStudent().sleep();
//		new Student().study();//编译不通过,抽象类无法实例化
	 }
 }


三、接口

1:是用关键字interface定义的。

2:接口中包含的成员,最常见的有全局常量、抽象方法。

注意: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的修饰符。

成员变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方法:public abstract

例如:

interface Inter
	{	//写为简单的 int x=3这样也可以,系统自动添加前面关键词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x = 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3:接口中有抽象方法,说明接口不可以实例化。

接口的子类必须实现了接口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4:类与类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类与接口中间存在的是实现关系。

继承用extends ;实现用implements ;

5:接口和类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接口可以被多实现,这就是多继承改良后的结果。java将多继承机制通过多现实来体现。

6:一个类在继承另一个类的同时,还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所以接口的出现避免了单继承的局限性。还可以将类进行功能的扩展。

7:其实java中是有多继承的。接口与接口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接口可以多继承接口。

举例:

interface A
{
	void methodA();
}
interface B 
{
	void methodB();
}
interface C extends B,A//接口多继承
{
	void methodC();
}
interface Demo
{
	void demoMethod();
}
class D implements C,Demo //类多实现
{
	public void methodA(){}
	public void methodB(){}
	public void methodC(){}
}


接口都用于设计上,设计上的特点:(可以理解主板上提供的接口)

1):接口是对外提供的规则。

2):接口是功能的扩展。

3):接口的出现降低了耦合性。

抽象类与接口:

抽象类:一般用于描述一个体系单元,将一组共性内容进行抽取,特点:可以在类中定义抽象内容让子类实现,可以定义非抽象内容让子类直接使用。它里面定义的都是一些体系中的基本内容。

接口:一般用于定义对象的扩展功能,是在继承之外还需这个对象具备的一些功能。

抽象类和接口的共性:

都是不断向上抽取的结果。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1):

抽象类只能被继承,而且只能单继承。

接口需要被实现,而且可以多实现。

2):

抽象类中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子类可以直接继承使用。

接口中都有抽象方法,需要子类去实现。

3):

抽象类使用的是 is a 关系。

接口使用的 like a 关系。

4):

抽象类的成员修饰符可以自定义。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全都是public的。

在开发之前,先定义规则,A和B分别开发,A负责实现这个规则,B负责使用这个规则。至于A是如何对规则具体实现的,B是不需要知道的。这样这个接口的出现就降低了A和B直接耦合性。

接口举例:

interface Inter
{
	public static int NUM = 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interface InterA
{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class Demo
{
	public void function(){}
}

class TestDi extends Demo implements Inter,InterA
{
	public void show(){}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Di t = new TestDi();
		System.out.println(t.NUM);//3
		System.out.println(TestDi.NUM);//3
		System.out.println(Inter.NU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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