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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会带来什么 知乎

2014-02-15 16:28 281 查看
转载自: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620450

昨天我在复旦听了一个关于自贸区的论坛,下面整理了论坛中自己觉得有意思的部分加上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分享给大家。

自贸区既不是要把上海变成香港,也不是要让上海和新加坡竞争自由港,更不是要搞一个巨型的免税区或者经济特区。它是改革者撬动现有既得利益集团和现行经济制度的第一步。

宏观层面

1. 自贸区的使命

一句话: 开放倒逼改革。

自贸区的最终使命是推动中国经济体制的整体改革。中国当下面临改革深水区,中等收入陷阱,搞得好变欧美,搞不好变拉美,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已经很多,不再赘言。李克强总理对现在的局面应该也很清楚,所以下定决心搞了上海自贸区,剑锋所指的是比触动人灵魂还要困难的触动既得利益集团。上海自贸区的成败直接决定了改革的下一步能否顺利进行。

2. 自贸区的目的

主要有两方面:

(1)对内,推动政府从审批型向监管服务型的转变,要素价格市场化(包括利率、汇率等),推动央企和国企改革。

(2)对外,尽快完成从2008年开始的中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 (BIT谈判),促使发达国家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尽快加入到新一波区域资本、贸易和服务的协定谈判中去,包括提问者所说的TPP协议,以及另一个重要的PSA协议。

注释:(1)Tpp 指的是 跨(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TPP,2013年底可达13个国家)由美国主导的太平洋区域资本投资和服务业合作的协定。

(2)PSA指的是“诸(多)边服务业协议”(Plurilateral Services Agreement,英文缩写简称PSA),国际服务业游戏规则,目前有美、日等21个国家正参与在谈判中。市场预计 PSA未来的谈判内容主要包括金融、快递、传播、电信、电子商务、运输、观光、物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等所有服务业领域 。

对内部分已经有很多关于体制改革、国企垄断、利率市场化等方面的论述。我想讲一下对外部分,其实这次的上海自贸区改革和中美双边投资谈判协定渊源很深。从2008年双边谈判启动以来一直进展缓慢,眼看着TPP,TTIP(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PSA一个个新的区域协定都不带中国玩,WTO多哈回合又遥遥无期,上层开始意识到情况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BIT谈判之所以缓慢就是中美没有达成共同的谈判基础,这次7月汪洋副总理访美期间向美方做出了庄严的许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开展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中国政府做到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时限是3年。

关于中美BIT谈判,具体参见下文

中美“负面清单”谈判破局 投资准入权开放堪比入世

关于TPP、PSA协定的由来以及它们与中国的关系,推荐大家一篇文章。

巩胜利:TPP+TTIP+PSA颠覆全球秩序

所以说,大家这次看新闻里频繁出现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和中美双边谈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确立乃至未来的中国在国际市场游戏中能否占据有利位置息息相关,可以预计,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将会是自贸区的核心改革措施,下面我来详细的讲一下这两点。

3. 自贸区的核心

我认为就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两个改革措施。

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是一项以条约为基础的义务,其含义是给予外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不低于在相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

现在外资企业在华实行准入后国民待遇, “准入后国民待遇”适用于投资建立之后的阶段,主要涉及外国投资者拥有或控制的企业在东道国的运营条件,在监管和税收待遇上实现差别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适用于投资建立之前,它将平等待遇扩大到准入权,并在国家监管和税收待遇等方面给予法律上和实质上的一视同仁。准入前国民待遇是传统投资协定采取的控制模式与开放投资体制中的自由模式最重要的差别。

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推荐一篇文章

国际投资体系中的准入前国民待遇――从日韩投资国民待遇看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趋势(上)

负面清单:此前中国实行的是所谓”正面清单“管理,根据现行的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在我国的外商投资必须参照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在这份目录中,明确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之后,在这份清单上,国家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这种法无禁止即合法的管理思路,无疑会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上文所述,可以预见的是在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之后,政府的主要精力将从现在的企业成立前审批转向对企业成立后与经营过程中的审查与监管。同时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合资企业可以在负面清单的规定之外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开拓各种新的商业和服务模式。

之前自贸区废除了3部法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应该都是为了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做准备。以后自贸区内成立企业,会从原来的审批制转向备案制,大大减小了成立企业的成本。同时企业也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来创造新的经营模式和方向,而不再是根据政府的要求来决定可以做或不可以做什么。从这次自贸区鼓励的六大服务性行业可以看出,贸易、金融、航运、文化、社会、投资都是比较容易开拓新商业模式和服务的产业。

4 自贸区的结果

自贸区改革如果按照预想的计划顺利实施的话,理想的结果应该有以下几个

对内:

(1)外资和民资进入原来垄断或者审批门槛很高的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商机。

(2)降低政府审批权,减小权力寻租的空间,改变政府职能。

(3)摸索出一套可以推向全国的改革模式,从而使得国企和央企面临剧烈的竞争,逼迫既得利益集团放弃垄断权,倒逼国企和央企改革创新。

对外:

(1)加快中美双边贸易谈判,获得美国承认的市场经济地位。

(2)获得进入Tpp和Psa谈判的机会,从而获得进入下一轮以服务和资本为主的全球游戏的入场券。

注释:美国判定“市场经济地位国”标准

美国1930年《关税法案》第771节18段规定美国商务部按照以下6项标准判定一国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1)一国货币自由兑换度;2)劳资双方通过自由讨价还价确定工人工资;3)针对合资企业设立或外国投资的限制程度;4)生产方式的国有或国家控制程度;5)国家对资源分配、企业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6)管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美国针对某一行业是否市场导向的行业(MPI)有专门的三条标准:1.政府不能干预被调查商品的定价或产量;2.被调查商品所属的行业应以私人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该行业可以有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将不利于市场经济地位的判定;3.所有主要的投入,不论是实物或非实物(如劳动力、企业管理费用)以及总投入中占重要比例的那部分投入,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的。

之前我看到很多网友对自贸区内没有免税店、进口奶粉和各种便宜的名牌包包耿耿于怀。我觉得之所以不推出免税商品就是因为第三条,摸索出一套推向全国改革模式的原因。在自贸区内如果有对外资优惠、企业免税等措施的话,就证明了这套办法只是吸引资本的权宜之计,而不是能够推向全国的普适方法。这与汪洋对美国的承诺以及李克强利用自贸区倒逼全国改革的初衷相矛盾,自然不会成立。

试想一下,如果李克强真的做到了降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外资和民资得到了与国资一样的市场待遇,市场空前繁荣,政府真正做到依法监管,那么我们未来的税收还会这么高么,我们的奶粉还会让人不放心么?免税店、进口奶粉等是治标的举措,而李克强希望推动的是治疗根本顽疾的方案,即让所有不同形态的资本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在市场面前一视同仁,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只有公平竞争、依法监管的自贸区改革方案,才是有可能推向全国的普适方案。

5. 总结

当然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很有可能现在的政府看不到新的自贸区体系下他们能够获得多少好处,从而不愿意放弃手中现有的权力。或者政府滥用监管权,越位监管,今天来查查这个,明天查查那个,这样同样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所以在制定新的自贸区游戏规则的同时,希望也能够制定出新的政府激励机制,让现有的政府也能够从自贸区规则中获得之前在旧制度中所不可及的利益,这样的改革才能够真正的推广下去。

改革能不能走得下去,成败或许就在这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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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内容有很多来自于周汉民教授和袁志刚教授在论坛上的发言,叙述如有疏漏,责任在我。

该论坛内容有网络整理版:

中国金融家俱乐部秋季论坛聚焦“自贸区将带来什么”展开论道

周汉民教授推荐了一些关于这次大改革的书和文章,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1.邓小平时代 傅高义著

2.朱镕基上海讲话, 尤其是1990年会见记者答记者问的那一篇。

两篇文稿

习近平 六大领域改革

李克强 夏季达沃斯开幕式讲话

同时他提到了四个很成功的自贸区,包括纽约第49号自贸区、德国汉堡港自贸区、阿联酋迪拜自贸区、荷兰鹿特丹自贸区。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了解一下它们的具体情况,上海自贸区的法规可能会借鉴它们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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