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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 闯黄灯罚6分,治理交通有这么难吗?

2013-01-07 16:51 204 查看
交通指示灯演变的历史

1868年10月10号John Peake Knight 设计的第一个交通指示灯出现在英国众议院的门外,现代意义上的红绿灯是美国人Lester
Wire在1912年在盐湖城发明的,当时只有两种颜色的灯——红和绿,以及一个蜂鸣器用于警示状态的改变。
William Potts于1920年发明了黄色警示灯(参考维基人物William Potts)并改变了原来需要警察手动切换的麻烦。

到了90年代开始计时器被证明他有助于驾驶人及行人制定前行计划以安全通过路口.

源自: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Traffic_light

其中
In the typical sequence of color phases:

Illumination of the green light allows traffic to proceed in the direction denoted, if it is safe to do so
Illumination of the orange/amber light denoting prepare to stop short of the intersection,if it is safe to do so
Illumination of the red signal prohibits any traffic from proceeding

从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交通信号灯设计之初已经考虑到切换及安全通过路口问题,而黄灯的概念从它出生就有了。

再看世界两个主要地区关于黄灯交规

European Standard欧洲标准

Continue to cross only if unable to stop safely如果不能安全刹车,继续通过

USA and Canada美国和加拿大标准

Stop unless you are so close to the intersection that it is unsafe to do so; the light is about to change to red。除非你离路口太近而不能刹车,否则要停下来。这个灯马上要变成红色了。

我们可以看到设计之初黄灯就是用于警示,让驾驶人自己判断,如果能下车能停止那么就在红灯前停止,否则就快速通过,所以就本身黄灯时加速通过来说,不知道为何又和素质扯上关系。

经常听到XXTV说的某国,我们可以看到都是哪些国家?我不得不为国人喊冤,不光我们山寨,某些国也山寨,于是在这个事件上,我们对山寨的东西再山寨。

或许有人说改进是进步,如果把当初两种状态变成一种也是进步,那当初的设计者就应该考虑不应该加入警铃或黄灯机制。

疑问1:当初为何要加入中间状态?

为了让路口清空,以便安全放行另一方向流量。

疑问2:为何是红黄绿?

红色波长最长,穿透力也最好,可以增加可视距离,让交通参与人可以更早做出反应。

黄色其次,可以让交通参与人提前了解正在改变,以便制定更优更安全的行走计划。

绿色三色中最短,在一定能见度下,可视距离最短,当参与人不能有效分辨时,可以谨慎通过,可以看到没有交通灯或交通灯不工作时,所有车辆都在通过而没有继续等待也是这个道理,通过在交通行为过程中,没有或者看不到时就表达了可以通过的意途,此项可在世界各国的交通法典中验证。

回过头来看,有人说加绿闪,既然已经告诉你绿波最短了,你认为这是有效的方式吗?

计数器在低速道路是一个有效的方案,但是在中等速度以上,你可能需要非常努力去分辨那些数字,这不仅是视力,聚焦时间问题,这更是有很多坑爹的小计数器,你也无法看清是多少,看到是个位时已经来不及反应了,我想问的是那些设计者为何非要把个位计数写是0X,而不是一位数2位数?当你在数百米外你应该能分辨有还是没有,但不知你能在多远的地方分辨 0和8 6的数码提示 ,说到这个,最不明白的是,当初是条件成本限制所以使用
数码灯方式,现在已经是整屏了,为何还用相似度非常高的数码数字。

以上是对当初现状的一些看法,及对某些专家的方案可行的质疑。作为一个程序员,我想问的是这个东西有这么复杂吗?正如前段时间大家讨论的关于网上订票的问题。让一个有经验的程序员来评估,这样的系统是由什么人,完成的,以及需要什么样的人完成,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了。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其实也好解决这样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能而且是非常简单。

方案一,在绿灯变化为红灯时,红灯变化为绿灯的路口继续停止直到清空路口。在非智能交通管理中直接使用延迟两秒。这样讲本身从硬件投入上就无需增加。只需要的程序做出调整。题外话说一句,某电视台采访的专家竟然说抓黄灯要换硬件,专家啊,难怪有这么优质的订票网出现。

方案二,在路口增加预启区,红变绿增加黄,红灯时所有车辆停在预启线外,绿转黄时,车辆在未达预启区必须等待信号灯(可驶入预启区,但不可穿过路口),在预启驾驶人自行判断能否通过。红转黄,在预启区车辆必须低于限速a,在预启区外安限速b,设计要求,预启区长度大于等于限速的紧急制动距离。黄灯结束前不得超过路口安全区,这样不仅可以安全通过,还可提高30%以上的通行效率(60秒以下),通行提高的效率与设定的预启区及通过时间有关,与预启区长度成正比,与通行时长成反比。在双向对等或相似流量时更可以体现优势。以上提高的通行效率可通过速度预启区及时长计算得出。

结合一二能不增硬件的前提下解决安全效率环保等问题。管理的不应只是驾驶人,应该把非机动车和行人更多的包含进去,就这几天,路上乱窜的行人非机动车更多了,体现人性更应体现法制,为何这些人有恃无恐?安全效率是要好的规则。

而红转黄转绿也非首创,在通行的规则中就有这种转换方式。 而每种灯都有特定的一致的概念。

好象少总结了新交规的问题,别人都总结了,我罗列下

1.增加追尾发生的概率

2.降低通行效率

3.低速时间加长,尾气污染加剧。

4.纵容其它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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