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江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遭遇三大难题-合同能源管理案例

2012-12-04 23:47 281 查看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全新的服务机制实施节能项目。自2007年5月以来,江西省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这是江西省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式之一。2009年2月23日,记者从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了解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在推广中却遭遇了三大难题。

国企积极性不高

节能模式推广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是追逐利润最大化。合同能源管理能帮助企业减少能源的使用量,减少企业开支,因而备受一些民营企业的青睐。

南昌锦峰大酒店是一家股份制企业,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之前,该酒店每年总能耗费用在420万元左右,占酒店总营业收入的11.78%。自从该酒店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对空调系统和照明进行系统改造后,2007年,锦峰大酒店能耗费用下降了4.81%,合同期满后该酒店每年还可以从该项目中获益约50万元。

然而,这种节能模式在国有企业却遭遇“寒流”。樟树市某大型国有企业有两台6000伏高压500千瓦引风机和两台450千瓦鼓风机,风门均由手工控制调节风量。经检测,如果该企业四台设备安装节电装置,每小时可节电498度,每年节电392万度,按每度四角钱电价计算,年可节约电费157万元以上。但是,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借口工作繁忙推脱此事。

合同能源管理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命运为何截然不同?

江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董忠强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在国企推广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节能效益与领导和员工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国企及其员工从合同能源管理中获益不大,因此他们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积极性不高。”

考核制度不完善

节能措施落实难

考核制度不完善,也导致节能措施很难落实。由于现在的考核是企业“报多少,算多少”,这存在很大的漏洞。“如果数字不属实怎么办?节能没有达标又该怎么办?”对此,主管部门应该完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检验,设立奖惩措施,激励企业,使得企业有紧迫感,主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另一方面,节能政策不够细化也影响了节能措施的落实。据悉,国家有规定:一年节约1万吨煤可以获得200万元的补贴。江西省也沿用了该项规定,但事实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个目标,因此积极性不高。

2009年,节能减排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江西省相关部门去年拨款3000万元作为节能专项资金,并在2008年年初召开了节能项目供需双方对接会,制订了节能规划,但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推广仍举步维艰。

与省外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相比,江西省对节能合同管理项目的资金投入显得有些寒酸。2007年,福建省制订了《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投资可达60万元,以购买主要节能设备方式支付,并在5年以内回收。目前,江西省没有相关的资金扶持政策。

市场诚信度不高

节能运营实施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的能源管理公司在进行节能改造中遭遇到不诚信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节能模式的推广应用。2007年,南昌优和能源管理公司与某大厦就中央空调节能项目达成口头协议,同年6月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节能运行正常。之后,双方进行了三次节能设备运行测试,平均节电率达40%以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某大厦至今未与优和公司签订节能合同,优和公司投入的30多万元也不知何时才能收回。
其实,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企业先付钱,项目完成后,投资方可从节约能源产生的效益中分享成果,这是一种一举多得的好事。但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反而给投资方带来不该有的风险,将会造成其他能源管理公司不敢再承接其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未来的能源项目改造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012-12-04,文章来源:点击打开链接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