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界新闻

企业上市IPO的必要条件

2012-10-29 09:23 309 查看
本周,中国证监会公告显示导航软件开发商凯立德IPO中止审核,原因据说是著作权诉讼案件缠身。
如今导航设备的应用,确切的说在民用也已经很普遍。其电子地图的道路信息可以用海量来形容。这些信息的收集、图形的绘制自然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所以目前市面上有些导航仪生产厂家为了缩短研发时间、降低生产成本,不惜盗用导航软件开发商的电子地图信息,侵犯著作权。而有些导航软件的开发商手脚也并“不干净”,甚至是相互盗用信息来弥补、完善自己的软件。
作为导航仪、导航软件的的消费者来说可能对厂家的行为并不了解,也不会去深究,对消费者来说关心的只是产品的功能易用性、信息的准确性。但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入市企业的背景、企业行为都会影响其对投资的判断:如果企业自身在生产、研发领域存在问题,受人质疑,则此类企业的投资风险就会很高。通俗讲,就是没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
如今,中国证监会在企业上市IPO过程中,对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工作也很重视,所以才会出现凯立德IPO被中止的现象。不仅如此,在另一方面,企业的软件正版化也是企业能否上市IPO的必要条件。例如,2007年央企神华上市,而在上市前先在集团内部完成了一项重要工作——Office软件正版化,神华购买了永中Office作为日常办公使用的软件。前不久,微软向中国政府投诉四大国企使用其盗版软件,问题企业的名单中没有神华。而在列的国企则都是早年已上市的企业,这或许就是早年证监会对企业上市审核时,在企业软件正版化方面的要求不够而造成的后果吧。
相信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其他上市企业中很多也存在上述两个的问题,但由于受中国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软件正版化环境的影响,这些问题往往成了不受重视的次要问题。好在如今中国证监会已对此问题重视,并付诸了实际行动。希望今后企业自身也能自觉重视,这也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