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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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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信访?

2011-06-07 16:04:09| 分类: 转载的怎样鉴别篇|字号 订阅

仅供参考
信访受理范围是:

  一、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所通过的决议、决定的建议和意见;

  二、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四、对国家机关查处案件的申诉;

  五、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方面的咨询;

  六、对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要求;

  七、属于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信访事项。

来信来访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反映。

(二)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三)通过书信反映问题,需要写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申诉、控告、检举信,需要写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投诉要求。

(四)通过走访反映问题,须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外,应当先向责任归属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五)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六)公民、法人世间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七)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八)走访严禁堵塞道路、阻断交通;严禁围堵党政机关;严禁借机闹事和打砸抢。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

信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向有关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问题,提出要求;

(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

(四)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询问、要求答复和复查信访事项。

 信访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或者陷害他人;

(三)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四)接受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作出的处理意见。

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规定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

(一)接受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服务;

(二)接受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机关或者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落实;

(三)建立信访工作联系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审查下级机关或者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负责人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反映重要信访事项;

(五)协助国家机关负责人检查指导本机关、本系统、本地区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六)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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