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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代码基础规范汇总

2011-11-10 16:51 369 查看
1.命名规范

(1)所有的标识符都只能用字母、数字、划线“_”及“$”,不能使用Java关键字。

(2)包名通常全部是小写的字母。例如:mypackage

(3)类名是一个名词,采用大小写混合的方式,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HelloWorld。

(4)定义类名、方法名、变量名时不能包含空格、+符号。

(5)方法名是一个动词或动词词组,采用大小写混合的方式,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小写,其后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getName(String Name)。

(6)变量名第一个字母小写,任何中间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变量名应简短且可以顾名思义,易于记忆。例如:myName、myAddress。避免单个字符的变量名,除非是一次性的临时变量。

(7)常量的声明应该全部大写,每个单词之间用“_”连接。例如:final String MY_NAME = "chosen";

2.注释规范

(1)注释尽可能使用“//”;

(2)所有的源文件都应该在开头有一个注释,其中列出文件名、日期和类的功能概述。

(3)每个方法必须添加文档注释(类的main()方法除外)。

(4)每个属性必须添加注释。

(5)代码中至少包含15%的注释。

3.文件名规范

(1)一个Java源文件只能存储一个Java类。

(2)文件名与Java类名相同。

(3)一个类文件的代码行不超过200行。

4.声明规范

(1)一行声明一个变量。

(2)不要将不同类型变量的声明放在同一行。

(3)只在代码块的开始处声明变量。

(4)所有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初始化。

(5)避免声明的局部变量覆盖上一级声明的变量。

(6)方法与方法之间以空行分隔。

5.语句规范

(1)同一级代码对齐,运算符前后有空格。

(2)在return语句中,返回值不使用小括号“()”括起来;

(3)if语句总是用“{”和“}”括起来。

(4)在for语句的初始化或更新子句中,避免因使用三个以上变量,而导致复杂度提高。

(5)当switch的一个case顺着往下执行时(因为没有break语句),通常应在break语句的位置添加注释。

6.编程规范

(1)提供对实例以及类变量的public或private访问控制,尽可能不适用默认值或protected访问控制。

(2)避免用一个对象访问一个类的静态变量或方法。应该用类名代替。逻辑抽取出来放在单独的方法里。

(3)避免在一个语句中给多个变量赋相同的值。

(4)有些程序必须做要做参数校验。程序有外来用户输入给我们系统的参数。

(5)如果使用JDBC,则考虑使用java.sql.PreparedStatement,而不是java.sql.Statement。

(6)用于设置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set;用于检索一个布尔类型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is,而用于检索其他方法前缀必须是get。

(7)程序中应尽可能少使用数字(或字符),尽可能定义静态变量来说明该数字(或字符)的含义。程序中需要赋值或比较时,使用前面定义的静态变量。在循环控制中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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