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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该出台了

2010-05-18 19:27 435 查看
龚道敏

2000年,全国第一次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为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特别是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教学指明了方向。《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是会议颁布的三个重要文件之一,也是后来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重要标准和学科教学的重要参考依据,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学科课程开设,为全面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技术,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我国第8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信息技术作为一个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个主要内容之一,划分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虽然作为中小学必须的一门综合课程,根据规定,没有课程标准,也没真正出版的教材,也没有固定的教师,可以说谁都是教师,谁也不是教师,课程已经“名存实忘”,无法真正的落到实处。

虽然在基础教育课程纲要中再也看不“信息技术”课程的名字,但是,从全国各地中小学课程的开设情况来看,多数学校将综合实践课程所占周总课时划分1 课时单独开设《信息技术》,其教材也是使用本省依照《指导纲要》编写的教材。

6个春秋悄悄的走过,义务教育学段的《信息技术》课程也就样按照人们戏称“功能衰竭”的《指导纲要》走了过来。在这个过程,无论是课程本身,还承担该课程的教师都处在一个十分尴尬境地。从而,课程的不可以进行深入研究,出现了课程在理论的混乱性,研究上的空白,更无从谈起提高中小学信息素养,极大的影响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发展。

在理论研究与国家课程标准未能尽善尽美必将导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实践过程出现诸多问题。教师普遍反映信息技术课“不好教”,不知道“该教什么”、“如何教”,从而引起了部分教育专家和广大教师的高度关注的问题。

信息技术虽然自从课程改革伊始就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但现实中的综合实践活动又无力担当起培养学生信息素养之重任,形成“名合而实分”的现状,成为课程改革的主导者必须关注且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虽然大家都公认信息技术课的程核心价值是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如何开设好这门课程?若并非中有信息技术课程才能实现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就必须回答除综合实践活动以外的哪门课程可以承担此重任的问题;若信息技术课程能够承担培养学生信息素养之重任,就必须证明信息技术课程的独特而不可替代性。同时还要解决该课程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明确不同年段的学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信息素养才算合格,《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应该是的承载的这些重任的载体之一。因此,《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早就应该出台了。

新闻背景:2007年4月11日,《中国教育报》以“义务教育课标修订工作启动”为题报道了教育部日前在北京召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议。标志着已经实施了6年的义务教育阶段18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将开始全面修订。周济部长在会上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6年来,基本是成功的,整个改革波澜壮阔,改革过程波澜不惊,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改革的方向得到了普遍认可。但是在6年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不足,面临着很多的挑战,需要肯定经验,梳理问题,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改革。

来源:http://jcjykc.cersp.com/Pos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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