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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我若为青帝--评IT巨头--之腾讯

2010-02-20 13:56 267 查看
  腾讯是开发者和一部分用户中口碑很差的互联网巨头,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抄袭,而不是原创。腾讯也只是全网络公司市值第三,没有市值第一的google聪明,腾讯对一个创新的应用的态度是观察,模仿抄袭,进而超越对手,我不知道腾讯是创新公司是如何得出的。说它抄也抄得有创意,这种人是太讲成王败寇,趋炎附势的狗!在我心中,网络不需要这样的“创新公司”,这是在杀鸡取卵!腾讯没有google聪明的地方是不管自己的名声,而太在乎目前的经济利益,而google呢?google选择的是收购。所以如果成本及其他各种因素充许,腾讯应该走收购的路线。抄袭和收购的最终目标是一样的,但抄袭窃取他人结果,强占胜利果实,收购则是认同他人成果,分享果实。

   做电子商务的公司目前重点都在线上这块。鲜有电子商务公司组建自己的物流,完善终端,从商品买出到售后全方位的做的。不说远了,这样设想一下,如果成本及其他因素充许,腾讯和百度这样做电子商务的有实力的大头合力收购国内主要民营快递,甚至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人(号称大学生创业教父)选择组建自己的物流的主要资源也占用了,现在的国内电子商务巨头绝不会死,但一定会头痛,或者残废!电子商务现在最缺,最重要的是物流,至于售后这块,几乎就是空白!

    CEO口中狂言,IM已经做得很好,没必要花大精力再做更好了。其实,要打败腾讯,一是出现杀手级的应用,干掉IM,二是推出自己的IM和他竟争(我相信目前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它现在就是一条九头蛇,打掉它的最核心的那个头(IM),自然就死了,做腾讯的IM不死,它就不会死,IM死了,也就不像个什么东西了。

    有句说,不要做腾讯盯上的东西。我想说,这不是我的错,只能说,人至贱则无敌,当然有人说人为财死,我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腾讯盯上的东西,它很有可能杀死你,也可能杀不死你,但你一定没有机会杀死它,除非,你做的东西是IM,或者是专杀IM的东西。打蛇打七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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