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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面向对象设计模式与原则

2010-01-04 23:19 363 查看
面向对象3大机制
封装,隐藏内部实现
继承,复用现有代码
多态,改写对象行为

对象是什么?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统可以被其他对象使用的公共接口。
从语言实现层面,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怎么才能设计好的面向对象?
遵循一定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熟悉一些典型的面向对象设计模式。

从设计原则到设计模式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继承在某种程度
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
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3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
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4使用重构得到模式
设计模式的应用不宜先入为主,一上来就使用
设计模式是对设计模式的最大误用。没有一步到位的设计模式。敏捷
软件开发实践提倡的“Refactoring to Patterns”是目前普遍公认的最好
的使用设计模式的方法。

几条具体的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OCP)(新建一个类,不改变其内容)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class Manager
{
public void show(Person person)
{
Console.WriteLine("我是管理员!");
}
}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irtual void show()
{
Console.WriteLine("我是人");
}
}

public class Teacher : Person
{
public override void show()
{
Console.WriteLine("我是教师");
}
}

Manager manager = new Manager();
manager.show(new Teacher());

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 (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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