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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李开复先生提两点建议

2009-09-22 21:10 459 查看
写这篇文章前,用李开复的老东家谷歌搜索了一下近期有关报道,以及评论。一个感觉就是,开复先生的辞职创业已经形成了巨大的新闻磁场效应,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给创新工场做足了宣传推广,不用花一个子儿,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经在江湖上扬名立万,这足以让开复先生乐呵一阵子了。
关于开复先生的创业,有不同的声音,有赞同的,有追捧的,有质疑的,有担心的,但一个基调是这些不同的观点、看法,大都是善意的,看来开复先生人缘不错,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卖个人情,捧个人场。
笔者对于李开复先生的创业,一个基本观点是,他一定能够成功。
这个观点,缘于一个直觉。以开复先生谷歌全球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裁的身份,在中国商界绝对属于响当当的腕儿,即使不想在谷歌打工了,再换个实力相当的东家,也应该问题不大,至少可以学唐骏,找个民营企业,华丽转身,身段没有降下来,地位依然很尊崇,继续风光体面;可是,开复先生选择了创业,而且年龄已近知天命之年,这是需要勇气的,因为如果失败,那么前半辈子创下的声誉可能都毁于一旦,这带有一定的赌博性质,至少从个人声望上看,是如此。所以,笔者有理由相信,开复先生在做出这个决定前,绝对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绝非年轻人的一时冲动,心血来潮,没有三分三,不敢上梁山,对于此次创业,他应该是心中有底,胸有成竹的;甚至有朋友猜测,李开复先生手中现在至少已经有几个理念、模式相对清晰成熟的项目了,所以才如此大张旗鼓的高调亮相,笔者认为有这种可能。
闲话不表。笔者在此想给创业的李开复先生,提两个建议,仅供参考。
其一。创新工场应该做成一个开放的系统。 李开复如是说,“我没有时间评估一个一个项目,拿着项目来找我投资的,我一概不接受,我只招最优秀的人才”,“我们只接受人带着想法来,或者他还没有想法,只要他是优秀人才”,“这100个人可能会产生几百个想法,然后经过投票选出20个构思,再在这里面提炼出10个可以做的项目,最后可能会成立5个项目公司”。从开复先生以上的话语中,和相关报道中,笔者感觉到开复先生的创新工场如同一个容器,希望将优秀的创意人才、工程师装到里面去,然后经过筛选组合,尽量做到人尽其才,从而创造出商业奇迹来,对于开复先生的这个想法,易凯资本的王冉已经表示了困惑和质疑,笔者不再重复。笔者想说的是,开复先生如果要把创新工场做成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外人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认为,最好还是做成一个开放式的体系,体制内的项目可以孵化,体制外的好项目一样投资扶持,双管齐下,双轮驱动,这并不矛盾。或许开复先生是担心在体制外的项目,难以掌控和把握,不如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可以随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放心,这种观点,有点狭隘。这一点,笔者认为开复先生应该学习陈天桥,学习盛大的“18基金”体制,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来做创新工场。
其二,创新工场要有严格的信用保障机制。这一点对于很多希望投身创意工场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互联网领域的创业,一个好的Idea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有好的创意未必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好创意加上创新工场的执行力,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可是,对于投奔创新工场的创业者来说,如果他的创意最后在筛选过程中没有过关,如何保障创意不被其他人剽窃?或许开复先生会觉得,经过严格的一轮轮筛选的项目,如果被淘汰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本身没有什么商业价值,不存在被剽窃的风险。笔者不以为然,因为好的项目被错过的例子,在互联网领域,不是一例两例,所以,对于每一个创意,都应该有法律层面的信用保障措施,避免发生类似Facebook这样的创意被剽窃事件,笔者不是怀疑创新工场从业人员的品格,只是认为很多事情,用制度来管理更让人放心,而未雨绸缪,也是上上之策。(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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