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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购征税对中国的潜在影响

2009-01-14 00:08 567 查看
有关媒体报道,在当前经济危机下,美国有22个州瞄上了网络购物,希望借助于对网络销售购物课以税收来减少财政赤字。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替国内网络销售商庆幸。如果这则消息,在半年前传出来,那时正争论的如火如荼的北京网店新规问题,或许又有了新的变数,至少有关部门可能会理直气壮的引经据典,你看你看,美国都要对网络购物征税了,我们要求网店办执照也是与国际接轨,为下一步征税打好基础。
好在时下经济危机正当头,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成为我国政府的主要任务,识时务者为俊杰,有关部门也都顺应大势,没有再死盯着网店不放,国家工商总局行将推出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暂行办法》,就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放了中小网店一马,间接的否定了北京网店新规一刀切的做法。
因此,现在传出美国要对网络购物征税这档子事,就目前看,对我国网络销售购物这一块,不至于产生多大影响,至少税务部门不会立马跟进,照葫芦画瓢也弄个网购征税办法。但是,就长远看,一些潜在影响,还是有的,因为从发展趋势看,规范网络销售,办照并征税是理所当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一旦经济形势好转,网店办照征税肯定会纳入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因此,笔者认为,一旦美国网购征税真正付诸行动,那么对我国采取规范网络销售购物的政策,将来必然产生影响,具体有两个方面:
第一点,政策制定方面。一旦时机成熟,规范电子商务提上议程,有关部门必然会借鉴美国等国家关于网络销售购物的税收政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诸如税种、税率等方面,拿出适合国内网店实情的税收规定。
第二点,具体措施方面。在具体征收措施方面,根据报道,美国纽约州要求,网络销售商在向纽约州居民销售产品时必须代征消费税——无论公司是否在纽约州。网络电子商务这一领域,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因此工商监管、税务征收等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北京网店新规出台后,其可操作性就饱受质疑,所以纽约州的这种代征代扣措施,对于我国将来相关政策的出台之后的具体实施措施,也有一定的启发效果。
据报道,网络购物课税的政策,已经引起了一些网络销售商的不满,亚马逊就把纽约州告上了法庭,新一轮的博弈开始了,让我们隔岸观火吧,尽管内心有些忐忑。
(作者,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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