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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依赖的软件设计原则

2008-12-08 16:15 253 查看
第一:“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Closed Principle: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优点:

通过扩展已有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的需求,使变化中的软件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已有软件模块,特别是最重要的抽象层模块不能再修改,这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二:里氏代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型(subtype)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型。

第三:依赖倒置原则(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倒置原则讲的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与具体。

简单的说,依赖倒置原则要求客户依赖于抽象耦合。

原则表述:

抽象不应当依赖于细节;细节应依赖于抽象;

要针对借口编程,不针对实现编程。

第四:接口隔离原则(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隔离原则讲的是: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换而言之,从一个客户类的角度讲: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建立在最小接口上的。

过于臃肿的接口是对接口的污染。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

实现方法:

1、使用委托分离接口

2、使用多重继承分离接口

第五: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

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经常又叫做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第五:迪米特法则(LOD)

Law of Demeter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onwledge Principle) 简写LKP,也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它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

其它描述:

之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它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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