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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3)

2008-11-03 09:40 351 查看
第十二章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 —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是用于处理医院门急诊划价和收费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门急诊划价、收费、退费、打印报销凭证、结帐、统计等功能。医院门诊划 价、收费系统是直接为门急诊病人服务的,减少病人排队时间,提高划价、收费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减轻工作强度,优化执行财务监督制度的流程是该系统的主 要目标。
第二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使用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编码字典;
3.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4.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使用和保管收费票据;
第三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基本功能:
1.初始化功能:包括医院科室代码字典、医生名表、收费科目字典、药品名称、规格、收费类别、病人交费类别等有关字典;
2.划价功能:支持划价收费一体化或分别处理功能,推荐有条件的医院使用划价收费一体化方案,可以方便患者;
3.收费处理功能:
1)支持从网络系统中自动获取或直接录入患者收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结算类别、医疗类别、临床诊断、医生编码,开处方科室名称、药品/诊疗项目名称、数量等收费有关信息,系统自动划价,输入所收费用,系统自动找零,支持手工收费和医保思考通过读卡收费;
2)处理退款功能:必须按现行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退款过程,程序必须使用冲帐方式退款,保留操作全过程的记录,大型医院应使用执行科室确认监督机制强化管理。严格发票号管理,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建议同时使用发票号和机器生成号管理发票;
4.门急诊收费报销凭证打印功能:必须按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格式打印报销凭证,要求打印并保留存根,计算机生成的凭证序号必须连续,不得出现重号;
5.结算功能:
1)日结功能:必须完成日收费科目汇总,科目明细汇总,科室核算统计汇总;
2)月结处理功能:必须完成全院月收费科目汇总,科室核算统计汇总;
3)全院门诊收费月、季、年报表处理功能;
6.统计查询功能:
1)患者费用查询;
2)收费员工作量统计;
3)病人基本信息维护;
4)收款员发票查询;
5)作废发票查询;
7.报表打印输出功能
1)打印日汇总表:按收费贷方科目汇总和合计,以便收费员结帐。
2)打印日收费明细表:按收费借方和贷方科目打印,以便会计进行日记帐。
3)打印日收费存根:按收费凭证内容打印,以便会计存档。
4)打印日科室核算表:包括一级科室和检查治疗科室工作量统计。
5)打印全院月收入汇总表:包括医疗门诊收入和药品门诊收入统计汇总。
6)打印全院月科室核算表:包括一级科室和检查治疗科室工作量统计汇总。
7)打印合同医疗单位月费用统计汇总表:按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科目进行统计汇总。
8)打印全院门诊月、季、年收费核算分析报表。
9)门诊发票重打。
第四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运行要求;
1.要求系统响应速度满足门急诊划价收费要求;
2.系统收费录入与结算、统计结果必须一致;
3.费用录入提交成功后方可打印发票;
4.门急诊划价收系统可靠性要求很高,大型医院要求建设软硬件冗余和备份系统,一般要求故障恢复时间在5—10分钟之内;
5.严格发票号管理,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建议同时使用发票号和机器生成号管理发票;
6.退款操作:退款必须严格核对原始票据和存根,由主管人员签字或在有条件的医院执行收费退费分开制度;
7.建立严格的发票存根抽查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8.建立门诊后台核对交款报表制度。

第十三章 住院病人人、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 —条 《住院病人人、出、转管理分系统》是用于医院住院患者登记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入院登记、床位管理、住院预交金管理、住院病历管理等功能。方便患者 办理住院手续,严格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支持医保患者就医,促进医院合理使用床位,提高床位周转率是该系统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国家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预交金管理制度;
4.病案首页及填写必须符合卫生部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
5.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床位收费标准。
第三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入院管理:
1)预约人院登记;
2)建病案首页;
3)病案首页录入;
4)打印病案首页;
5)支持医保患者按医保规定程序办理入院登记;
2.预交金管理:
1)交纳预交金管理,打印预交金收据凭证;
2)预交金日结并打印清单;
3)按照不同方式统计预交金并打印清单;
4)按照不同方式查询须交金并打印清单;
3.住院病历管理功能:
1)为首次住院病人建立住院病历;
2)病历号维护功能;
3)检索病历号;
4.出院管理:
1)出院登记;
2)出院招回;
3)出入院统计;
5.查询统计:
1)空床查询、统计:对各部门的空床信息进行查询统计,打印清单。
2)病人查询:查询患者的住院信息、打印清单。
6.床位管理功能:
1)具有增加、删除、定义床位属性功能;
2)处理病人选床、转床、转科功能;
3)打印床位日报表;
第四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病人基本信息按卫生部统一规范的病案首页项目录入;
2)支持医保患者就医;

第十四章 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 —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是用于住院病人费用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住院病人结算、费用录入、打印收费细目和发票、住院预交金管理、欠款管理等功能。住院收 费管理系统的设计应能够及时准确地为患者和临床医护人员提供费用信息,及时准确地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支持医院经济核算、提供信息共享和减轻工作人员的劳 动强度。
第二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国家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s
3)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第三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基本功能:
1.病人费用管理:
1)读取医嘱并计算费用;
2)病人费用录入:具有单项费用录入和全项费用录入功能选择,可以从检查、诊察、治疗、药房、病房费用发生处录入或集中费用单据由收费处录入;
3)病人结帐:具备病人住院期间的结算和出院总结算,以及病人出院后再召回病人功能;
4)住院病人预交金使用最低限额警告功能;
5)病人费用查询:提供病人/家属查询自己的各种费用使用情况;
6)病人欠费和退费管理功能s
2.划价收费功能:包括对药品和诊疗项目自动划价收费;
3.住院财务管理:
1)日结账:包括当日病人预交金、入院病人预交费、在院病人各项费用、出院病人结帐和退款等统计汇总;
2)旬、月、季、年结帐:包括住院病人预交金、出院病人结帐等帐务处理;
3)住院财务分析:应具有住院收费财务管理的月、季、年度和不同年、季、月度的收费经济分析评价功能;
4.住院收费科室工作量统计:
1)月科室工作量统计:完成月科室、病房、药房、检查治疗科室工作量统计和费用汇总工作;
2)年科室工作量统计:完成年度全院、科室、病房、药房、检查治疗科室工作量统计、费用汇总功能;
5.查询统计功能: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名称、用量、使用者名称、单价等相关信息)查询、科室收入统计、患者住院信息查询、病人查询、结算查询和住院发票查询;
6.打印输出功能:
1)打印各种统计查询内容;
2)打印病人报销凭证和住院费用清单:凭证格式必须符合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或承认的凭证格式和报销收费科目,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住院费用清单需要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
3)打印日结帐汇总表;
4)打印日结帐明细表;
5)打印月、旬结帐报表;
6)打印科室核算月统计报表;
7)打印病人预交金清单;
8)打印病人欠款清单;
9)打印月、季、年收费统计报表;
第四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运行要求:
1.收费录入:无论从何处、何种方式录入病人费用,应保留录入者痕迹。费用修改必须有原始单据为依据,以补充原始单位录入进行更正。
2.安全管理:处理数据应准确无误、保密性强。
3.满足医疗保险对收费和打印票据的要求。
4.打印住院预交金收据、汇总单;
5.严格住院费的日期管理,预交金、结帐单、退款单日期不得改动;
6.严格退款管理,必须核对预交金、结帐单、退款单,方可办理退款;
7.严格发票管理,建立严格的领取和交还发票管理制度,建立机器核对制度;
8.严格交款管理,财物处需要使用计算机复核交款单;
9.支持财务处定期复核在院病人预交金;

第十五章 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是指用于医院后勤物资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被服衣物等非固定资产物品的管理,主要以库存管理的形式进行管理,也包括为医院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和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的功能。 .
第二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2、卫生部和地方行政部门规定的物资编码字典;
3.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物价标准;
第三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采购计划单自动获取或录入、采购计划单编辑查询功能;
2.专购品请购单自动获取或录人、专购品请购单编辑查询功能;
3.入库单自动获取或录入、入库单编辑查询功能;
4.出库单自动获取或录入、出库单编辑查询功能;
5.调拨单自动获取或录人、调拨单编辑查询功能;
6.库存量查询打印功能;
7.移库功能;
8.库存管理舍入误差处理功能;
9.库存分类汇总打印功能;
10.科室领用汇总打印功能;
11.出入库情况汇总打印功能;
12.采购结算统计打印功能;
13.物资管理月报、年报报表打印功能;
14.物资管理字典维护功能;
15.系统初始化管理功能;
16.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第四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录人单据确认后,禁止直接修改内容,应使用冲帐方式修改,并保留全部操作痕迹;
2.系统实际运行后,需要手工帐和机器并行运行一段时间,经核对帐目准确 ,无误后,方可停止手工帐管理。必须定期打印帐目和签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部门规定的物价政策。

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是指用于医院设备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医院大型设备库存管理、设备折旧管理、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等功能。医院其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可参照本规范。
第二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2.卫生部《医疗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3.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4.卫生部《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定管理办法》;
5.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设备编码字典;
第三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主设备购增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2.主设备增值情况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3.附件购置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4.设备入库批量处理功能;
5.分期付款情况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6.进口设备购人有关资料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7.设备出库单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8.设备调配单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9.设备销减管理功能;’
10.设备增值管理功能;
11.附件耗用管理功能;
12.库存盘亏处理功能;
13.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和维修费用管理功能;
14.设备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登记管理功能;
15.设备人出总帐检索查询和打印功能;
16.固定资产明细帐检索查询和打印功能;
17.设备折旧汇总统计打印功能;
18.设备购置分类检索查询、统计、汇总打印功能;
19.设备附件购置分类检索查询、统计、汇总打印功能;
20.卫生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报表汇总打印功能;
21.设备管理字典维护功能;
22.系统初始化管理功能;
23.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第四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录入单据确认后,禁止直接修改内容,应使用冲帐方式修改,并保留全部操作痕迹;
2.系统实际运行后,需要手工帐和机器并行运行一段时间,经核对帐目准确无误后,方可停止手工帐管理。必须定期打印帐目和签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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