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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软件园:力拓日韩软件外包业务

2008-09-29 15:07 323 查看
烟台软件园分为 A区和B区,其中位于莱山区的称为A区。莱山区的软件产业从无到有,实现了较快发展。目前,莱山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共计40余家,涉及信息系统操作服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及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企业系统集成服务等行业。2007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8亿元。
500万元建公共服务平台
为促进烟台软件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软件企业面临的困难,莱山软件园计划用两年的时间,投资500万元,建设烟台市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今年,已投入200万元进行一期工程建设。
烟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程锋谟强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了解决重复建设问题。他告诉记者,目前烟台市软件企业自主开发中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开发现象,这无形中增加了开发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严重阻碍了软件企业的快速发展。为此园区组织建立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节约投资、缩短周期”的前提下,实现与北京中关村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部分对接,把中关村公共技术支撑体系的软件工具库、开放源码库、软件构件库纳入烟台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内,以上称为“三库一平台”。它为烟台市软件企业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技术服务,帮助软件企业降低开发成本,提高效率。
平台属于硬件的建设,人才是软件业的“软件”,园区像建平台一样,采取“集中解决”的办法招聘人才。程锋谟表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特别是IT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更是如此。虽然原因很多,但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不协调、项目实战技能差、无法适应企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可能是主要原因,软件企业想要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到一名合适的软件工程师,十分困难。
为解决IT相关专业学生就业前“最后一公里”问题,软件园成立“软件人才基地”,开展技术实训,将“企业招聘、岗前实训、就业推荐”相结合,解决供需两难问题。
此外,软件园积极实施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软件人才奖励机制,加强软件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稳定软件人才队伍,争取到2010年从业人员达10000人。加强与区内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合作,推进软件相关专业培训机构和课程设置进程,加强软件紧缺人才的职业培训,建设校企结合的软件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
着力发展服务外包
虽然烟台软件产业起步不算早,规模也不是很大,但莱山软件园有决心为烟台软件腾飞发出自己的光和热。程锋谟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到2010年,全莱山区IT企业(主要是软件企业)要达到200家以上,其中取得CMM(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模型)3级以上认证企业5家以上,培训及专业认证机构3家以上;引进培育营业额超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完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服务外包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
程锋谟还表示,园区重点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以承接国家鼓励服务外包项目为主,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大公司的服务外包合作。以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流程服务、研发创意服务等为重点进行产业布局。而目标市场主要以日韩软件服务外包市场为重点,积极开拓欧美市场,推进与印度的合作。
空间布局上,莱山区服务外包主要围绕“一线一点”展开。“一线”就是以迎春大街为轴线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带。在大街北端,进一步扩大科技创业大厦的软件产业规模,改造凤凰工业园,规划建设韩国金帝科数码大厦;在大街中段,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楼宇;在大街南端莱山经济开发区内,规划建设10万平方米左右的烟台国际信息产业园,同时对现有部分标准厂房进行改造,吸引一批外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入驻,争取在两年内,沿迎春大街一线形成一个3平方公里左右的产业密集带。“一点”就是以三校科技园为起点,争取用3~5年的时间,高标准规划建设一个3~5平方公里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新区,使之成为烟台市承接国际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在政策方面,莱山区采取了许多措施:
第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区内智力资源和环境优势,把大力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当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城市经济的重点。园区还要结合莱山区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政策办法,营造有利于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洼地。
第二,设立专项资金。每年从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设立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对软件创新、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海外市场拓展、专项招商、企业补助、国际资质认证等进行支持。区工业、科技、外经贸等领域专项经费和基金也要向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倾斜。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的税收扶持。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对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2008年起,3年内由区财政按50%拨付给企业,用于技术研究开发和扩大再生产。对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所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由区财政部门3年内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第四,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对列入市级(含)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获得市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给予1∶1的配套奖励。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等发生的申请费用按50%给予资助;对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支付的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费用,给予80%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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