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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008-08-20 15:35 204 查看
这是确保生态规划实施所指定的保证措施,是生态规划的最后一部分内容。

下面的内容摘自《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文本》。

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以保障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目标的实施为核心,针对生态市特色建设的挑战,采取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宣传教育等手段,从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组织管理体制、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运作、加强决策支持系统信息科学化、强化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第1条 健全地方有关法规与政策规章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证杭州生态市的特色建设,加快杭州生态市建设的立法进程,结合阶段目标,分阶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努力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以确保生态市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

第2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设立各县市的生态环境管理执法部门,健全满足规划实施不同阶段需要的行政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

第3条 实施领导管理体制法制化

按照法律法规,明确决策群体的生态市建设法律责任,实施法制化的市、县两级生态建设领导管理体制,科学决策、依法治市。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管理保障体系

第4条 地方机构建设

杭州市各级政府应设立生态市建设领导管理机构,各县(市)、乡(镇)建立相应的生态建设机构,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分级管理和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并有专人分管负责。

第5条 部门机构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政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权责,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耦合、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设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各级部门机构。

第6条 非政府组织机构的建设

扩大社会团体组织职能,开展生态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培训,参与政府相关决策;加强学会(协会)间的联系,开展各种规模的生态市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宣传等公益活动。

第7条 管理体制建设

l 建立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市的建设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部署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生态建设负责,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建立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机制,将建设生态市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的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l 健全经济社会环境综合决策机制 在遵循生态市建设规划前提下,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建立与完善专家咨询、部门联合会审、公众参与等各项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l 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项目审批阶段,对不符合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建设开发行为予以否决;在县乡镇村等行政区域的评优创建活动中,对不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出现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予以否决;在企业评优、资格认证等活动中,对环境行为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予以否决。

l 完善生态市经济核算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经济核算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向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8条 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一套完整的资源保护与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杭州生态市建设。

l 生态约束制度分析土地生态承载力,确定区域开发强度和序列;开展气候和水土保持论证,合理配置生态资源,确保资源永续利用;

l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生态影响评价和生态安全评估,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

l 自然资源使用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使用许可证制度,强化使用权管理,合理配置自然资源;

l 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收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制度;按照“协调、统筹”原则,协调管理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收益”的互补互利原则,互补共生,建立异地发展生态补偿制度。

第三节文化教育和社会监督体系

第9条 人力资源培训

建立生态市建设培训制度,持续开办生态专题培训班,分期培训在职公务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高人员素质。

第10条 人才引进与培养

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生态市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培养高素质的地方专业人才;造就一支遍布各级地方政府、各地企业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建设专业队伍。

第11条 宣传教育网络建设

l 公众宣传网络通过张贴有关生态市建设的广告、横幅、图画等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市建设科普宣传和媒体传播,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生态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l 政府及企事业宣传网络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综合决策管理能力;鼓励政府领导发挥模范作用,宣传生态知识,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建立生态市建设信息网络,报告和表扬生态市建设的先进事例,公开曝光违反生态市建设要求的行为,建立群众意见的反馈机制。

第12条 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l 公众参与制度坚持生态建设专业队伍、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相结合,积极发动、组织和引导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生态保护和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l 社会监督制度设立生态环境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鼓励公众检举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推行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扩大公民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节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

第13条 畅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市建设领域。

l 直接融资

积极申请国家专项环境保护基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积极申请世界银行、亚行和国内各级各类银行贷款融资,建设生态基础设施;加大杭州市对外开放与交流的力度,努力争取国外政府、公司和企业的外资投入,建设生态产业项目。

l 间接融资

通过股票市场融资、BOT(建设、经营、转让一体化)运作融资、会展融资、资本运作融资等间接融资渠道,有效聚集生态建设资金,分阶段、分目标投入生态市建设项目。

第14条 设立生态市建设基金

设立市、县(市)两级政府生态市建设的专项基金,保持全社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级政府在近、中、远期应逐步增加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规模。

第15条 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节实施手段与技术保障体系

第16条 特色化的地方科研基地

建立地方性的生态研究、开发和研制中心,开展绿色先进制造业、生态农业和景观生态设计等研究,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湖泊水库综合治理技术等环境高新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的攻关,加速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进产学研结合。

第17条 全球化的内外科学技术合作

立足杭州,面向长三角,积极适应加入WTO的形势,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在生态农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全面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杭州市生态技术和生态产业的持续稳步发展。

第18条 全程化的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

合理规划和配置现有的监测设施,建立市、县(市)联动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完善国家、省、市控制断面水质连续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系统,建立各县(市)生态监测网络,监测土壤、水环境、生物等生态要素,增强生态监测数据的处理能力,建设各县(市)安全预警系统,分析预测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第六节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体系

利用网络技术、3S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服务于杭州生态市建设的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杭州生态市建设的信息化水平,为生态市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

第19条 杭州生态市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的阶段目标

l 近期(2003 -2005年)初步建立起数字生态杭州的架构

建立并逐步完善生态市建设信息化管理的体制 建立生态市建设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生态市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保证系统建设的实施和有效运行。

初步构建生态市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利用自动监测技术、3S技术、数据仓库技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计算机安全技术、数据标准化技术、网络共享技术等,建立包括信息采集、处理、融合、存储和共享功能在内的生态市建设信息网络平台,为生态市的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生态信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加快对具有生态环境专业知识背景并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生态市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l 中期(2006-2010年)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决策支持系统

完善生态市建设信息网络平台 以杭州市信息管理中心为基础数据交换中心,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科研单位—公众生态信息网络平台,在保证系统和数据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满足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以及公众不同的生态信息需求,保证生态建设信息渠道的畅通。

构建生态市建设业务平台 通过推进生态市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的建设,来重新整合和改进目前各部门的业务平台,并通过利用建模技术和工作流技术,建立管理系统模型,模拟生态市管理流程,理顺管理关系,以达到建立体系完善、结构合理的生态市建设管理体系的目的。开展生态市建设管理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框架的研究,建立生态建设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构建生态市建设智能决策平台 利用虚拟现实、系统仿真、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结合杭州生态市建设实际的、满足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与管理需要的决策支持模型、建立杭州生态市决策支持模型库,对规划方案、管理政策指定提供模拟预测,并作出辅助决策支持,建立杭州典型生态示范区三维动态仿真模型,进行生态信息管理决策和监管。

l 远期(2011-2015-2020年)丰富数字生态杭州内涵,深化信息技术应用

完善生态市建设业务平台

完善生态市建设智能决策平台

建立杭州三维动态生态模型

逐步实现三维可视化、动态的决策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生态杭州”。

第20条 决策支持信息系统

根据系统功能分析,确定系统体系框架由两大平台、三大网络和五大功能组成。

l 两大平台生态市管理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平台和生态市规划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平台。

l 三大网络在政务专网(宽带)、经网、农网等现有网络基础上构建三大网络。

生态管理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网络

生态管理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网络由各级职能部门节点、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节点和生态信息管理中心节点等三节点连接。各职能部门节点主要用于与本部门相关生态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共享,以及本部门生态管理职能的实施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是专门设置的杭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存储和共享平台,用于提取、集成、存储和共享空间信息;生态信息管理中心节点是管理决策网络的核心节点,用于提取、集成、存储和共享生态信息,并协调和管理各级职能部门生态建设的实施管理,对杭州生态市建设管理作宏观性的战略决策。

生态规划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网络

生态规划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网络由生态信息管理中心节点与生态规划编制单位节点组成。主要用于生态规划的编制、改进和指导生态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其中生态市建设协调管理信息中心节点主要用于生态建设信息共享和生态规划实施信息的反馈。

生态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公众网络

生态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公众网络,由生态信息管理中心节点与公共互联网相连,用于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为生态建设提供一个公众参与的窗口。

l 五大功能

数据管理功能 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和更新功能。

系统集成功能 包括数据集成和应用集成。

系统分析决策支持功能 包括规划的决策分析功能和管理的决策分析功能。

系统管理和控制 包括生态市建设管理和控制及系统本身的维护、管理和控制功能。

界面友好的人机交互功能 包括可视化的数据查询、成果展示、数据发布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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