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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辞职无效,华为政府公关有待加强

2008-07-21 20:25 232 查看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味着2007年华为万人辞职事件以华为“赔了夫人又折兵”收场,抛开华为赔钱不说,此次万人辞职无效事件说明华为的政府公关能力有待加强。
 说华为政府公关有待加强,许多人可能会不以为然,因为从华为的发展历程来看,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华为可能也不会有今天,不过政府公关肯定不仅仅在于政府控股的运营商,也应当包括各种政策制定部门。

 虽然改革开放已经超过30年,应当说中国的法律建设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利益,同时也肯定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华为决策层误读《劳动合同法》有情可原,在推出万人辞职的决定前无论如何也应当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仅仅凭借一纸《劳动合同法》便匆匆启动万人辞职反映了企业决策流程的不合理,作为广东省的创税大户,只要华为愿意,应当说华为有足够的实力与广东省及国家任何主管部门搞好关系,透彻了解政府的相关法律出台背景,偏偏面对新劳动法的出台,华为不做足够的调查推出万人辞职,不能说不是华为的悲哀。

 现阶段许多中国的法律颁布往往是规则先行、细则随后,2007年底广电总局、信产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视频业务经营单位出台需“国有独资或国有控制”,造成视频行业的恐慌,至今虽然优酷等主要视频网站都不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大都已经拿到了视频拍照;前不久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指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此意见的出台同样面临各界的质疑,虽然指导意见或细节尚未出台,相信政府有关部门也不会至淘宝等上百万卖家而不顾。

 新《劳动法》出台肯定体现了政府保护劳动者的意志和决心,《劳动法》的出台也肯定不仅仅针对华为一家,相对许多深圳其他公司,相信华为做许多方面做的要好得多,毕竟在深圳能够为劳动者提供五险一金这样基本保障的公司都不是太多,华为完全没必要如此迅速出台什么万人辞职如此惹人眼球的公众事件,刚刚公布的广东省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也体现了政府的意愿,相信指导意见出台也肯定不是针对华为,只能说明华为在理解法律上的无知和一意孤行,前些年华为因为与思科的知识产权官司使得华为成为最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之一,作为中国IT通讯行业的领头羊,相信此次万人辞职事件会让华为对政府公关重新认知,有了对政府决策的准确了解,对于华为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作者,老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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