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历史上日本在华非法测绘事件的背后

2008-04-23 08:42 183 查看

历史上日本在华非法测绘事件的背后

近年来,日本在华非法测绘事件频繁发生。日本人的行动一旦得逞,势必会对我国的防务造成严重冲击,对我国家安全构成较为严重的威胁。我国相关部门和普通公民都应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

  日本在华非法测绘事件回放

  2005年9月14月,日本株式会社国土情报技术研究所所长大林成行以旅游者的身份从北京入境的,22日乘飞机到乌鲁木齐市,并脱离了旅行团,他的学生东俊孝应大林成行的要求,随身携带了两台高精度手持式GPS接收机,于22日晚从北京入境后抵达乌鲁木齐市,与大林成行会合,23日17时他们和两名中国公民(一名是向导兼日语翻译王星,另一名是他们的维吾尔语翻译)到达和田市,并于当晚在和田市机场附近一平房屋顶上安装了GPS接收机作为固定站,另一台GPS作为流动站,安装在他们乘坐的汽车里以便采集数据。

  此后,他们在没有经过中国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观测并采集了和田机场、和田市至当地重要水利设施公路的地理坐标数据。大林成行和东俊孝所持的测绘工具属于高精度仪器,可以将数据精确到20至50厘米,超出了普通游客的使用性质,所得数据完全可以用于军事目的,这在世界各国都是绝对不允许的。调查人员还发现,两人被扣的便携式电脑里还有中国其他省市的相关测绘数据信息。2006年4月,新疆测绘局依法对日本人大林成行和东俊孝作出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的最终处罚决定。

  2007年3月5日,日本人相马秀广、村田泰辅、远藤邦彦、洼田顺平四人受日本国综合地球环境学研究所委托,在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一研究员的陪同下,驱车进入新疆艾比湖区域,在进行生态环境演变考察活动中,未经中国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实施了一次性测绘活动。事发后日本国综合地球环境学研究所佐藤洋一郎从日本专程到新疆,4月13日在自治区外办的主持下,佐藤洋一郎对其下属来疆实施非法测绘的行为正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进行了反省和道歉,并递交了道歉信。

  2007年3月23日至27日,日本人佐藤正光、水上和则两人携带两部手持GPS接收机、1∶25万、1∶50万比例尺英文版地形图光盘、笔记本电脑等,以考古研究名义在江西省南丰、鹰潭、上饶、铅山等地,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实施测绘活动。据江西省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测绘成果中,许多都含有国家机密。

  事发后佐藤正光、水上和则两人对非法测绘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中方的行政处罚,并且分别写下保证书,对非法测绘的事实进行了反省和道歉,并表示保证以后来到中国不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

  其实早在中国全面抗战前的一段时期,日本就派出千余人来华非法测绘。由于当时日本可在中国随意地测绘并校正地图,日本侵华时使用的***地图竟然比中国***地图还要精确。这些地图往往精确到地表的一棵树、一间房,标注尤其细致入微,一些当地人都不知道的小路在日本***地图上竟然也标注得清清楚楚。时至今日,日本对中国进行非法测绘的地点并不仅仅限于陆地,对中国海区的侦察力度也呈加大之势。

  对国家安全的危害

  长期以来,测绘一直被各国政府视为“国之神器,不可予人”。掌握了一个国家各大关键设施的地理坐标,也就意味着该国的国防与经济命脉都逃不过对手的耳目。从近几年的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来看,西方国家习惯使用远程精确打击导弹。这种武器对高精度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要求尤其高。美国国家图像测绘局(NIMA)每年几十亿美元的预算中,约有24%的资金用于采购商业机构出版发行的图像和地图产品,1999年5月8日美军对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进行轰炸,轰炸机就是以该局提供的电子地图情报作为根据的。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对导航的需求剧增,电子地图产业发展速度惊人,商业前景十分诱人,这使得一些海外公司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出于经济、军事等种种目的,我们对外国人到中国的非法测绘事件尤其要加以警惕。有关部门提醒,一般的非法测绘多以水资源调查、登山探险、文物考古等理由进行,但实际上瞄准的却是我国的交通要道、重点国防项目和重点设施等。国家测绘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马赟曾指出:高精度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如果运用到制导武器系统中,如巡航导弹,在战争中敌人就能远程精确打击重要目标,对国家的安全也构成威胁。关键设施的坐标、地形、地貌、地质、海洋等地理空间信息的精确数据都属于国家机密,各国无不严加保守

  我国相关的法规

  2002年8月29日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在中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机构批准,并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在中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与中国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根据上述规定,外国人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来华测绘,也不能超越批准范围从事测绘活动;外国人来华非法对中国地理空间信息数据进行测定、采集、处理,确定中国重要目标位置,并擅自发布中国的相关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这些非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查处。严禁携带涉密测绘成果出境和未经批准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行为,严禁网站擅自登载、传输涉密测绘成果。违反上述行为的,有关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

  鉴于近年来陆续发生了一批外国人来华非法测绘的案例,为了加强对此项事关国家安全的事务的管理,2007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外国的组织和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办法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外国人来华测绘如果是长期行为,则必须与我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进行。即使是一次性测绘的,也必须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等则是绝对禁止的;至于测绘成果,办法明确规定,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

  测绘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大量的测量数据是涉密的。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时刻不能放松。但是值得忧虑的是,从国家测绘局公布的数字看,2006该局执法检查1709次,发现测绘违法案件759件,几乎每两次检查中就有一次发现违法,其中外国组织和个人来华违法测绘的事情也一再发生,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和普通民众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一点思考

  测绘工作一般涉及到科研机构和高校,这就需要这些相关部门的科研人员在与境外力量合作时保持足够的警惕,其实在新疆发生的两次日本非法测绘事件中,都有中国人、甚至是中国科研人员的参与和配合,这是非常遗憾之事。由于笔者就职于厦门大学,所以深知中国高校科研人员目前面临的沉重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的畸形压力,而且学校也大力鼓励教师和外国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科研人员唯拉到项目、拉到经费为上,有时对保密和安全因素考虑的就不是很周全,这是一个非常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涉外项目中,中方合作、陪同和接待人员一旦发现外国人违法活动,一定要及时有力地予以制止。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