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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 推荐

2008-01-11 18:00 197 查看
就业乃民生之本。劳动者就业的数量和质量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昨天,“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胡锦涛说,“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体面劳动”第一次如此隆重而热烈地走进了公众视野。

正当的职业、体面的劳动、积极的价值、有尊严的生活,这是全世界劳动者共同的理想与追求。因此,此次论坛的主题就是“可持续发展、体面劳动和工会的作用”。“体面劳动”包含四项原则,即保障工作者的基本权利、增进就业、增强社会保护、开展社会对话和三方机制,旨在保障劳动者享有足够收入和工作机会,使劳动者获得充分的社会保护,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证广大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高度重视解决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广大劳动者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条件,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特殊权益,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

对劳动者而言,体面劳动需要其不断自我更新,以终生学习的精神来提升体面就业的能力。但就体面劳动的核心价值而言,更在于强调政府、雇主与劳动者的“对话”和“合作”,强调借由工会组织的中间力量积极推进体面劳动的实现。数据显示,目前亚太地区61.9%的劳动力仍然在非正规经济中工作,其中,至少10亿劳动者几乎没有社会保障,从事着低生产率且不能保证体面收入的工作。专家认为,环境压力、对经济的不安全感、政府管理的缺失以及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是导致“非体面劳动”的主要成因。

体面劳动的意义,决不仅仅在于劳动者获得一份不菲的收入。如果社会能够使每个劳动者通过有尊严的劳动来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么,人的精神与道德就会插上腾飞的翅膀,由此,劳动者才能真正淡化其身上“资源”与“资本”的工具色彩,成为“力量”和“灵魂”的创造者、分享者。这既是政府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就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而言,眼下尤需关注两个层面。

一是在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的过程中,需要有前置的“体面的程序与机制”。法律而言,我们早有宪法、劳动法,今年初又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会不会被各种利益层打折。如果在具体劳动就业的程序与机制中各立门槛、寻租牟利,体面劳动的宏大主旨很可能被“魔鬼”细节所消解。昨天,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事实上,目前我国已有23个行业90个职位工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恨不能一直认证到洗衣做饭。如此繁多的职业资格认证,无疑抬高了门槛,让劳动者在就业时增加了“非体面”的感受,因此,确实有必要清理和规范。国际上实行资格证书制度的行业,通常仅限于法官、律师、教师、会计师、医师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维护社会基本信用的行业,且证出一门、严控成本。

二是要继续凸显工会在推进体面劳动中的重大作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是,就此前几家著名跨国公司在华工会的难产和民意对工会的基本评价而言,我们尽管有了《工会法》,但要在企业内部形成与资本权力对等的谈判力量,似乎还需要工会不断成熟、壮大,才能更好地引领劳动者介入合法权益的正常博弈。

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的内生性发展尚有待步入正轨,但是,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自由、安全、尊严和公正地体面劳动,永远是广大劳动者最美好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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